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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书记处

1934年1月 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改称中共中央书记处。

1956年9月八大,原中共中央书记处又改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八大与十二大设立的中共中央书记处,是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的机构,没有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的权力。九大,十大,十一大未设中央书记处。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決議,恢復設立中央書記處。從十三大起,中共中央书记处为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的办事机构。

[编辑] 不同时期的中共中央书记处,职权有很大不同

  • 1934年1月--1956年9月八大 中共中央书记处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中央全会闭会时的中共中央
  • 1956年9月--1969年4月九大 1980年2月--1987年11月 为在政治局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机构不能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
  • 1969年4月--1980年2月 未设。
  • 1987年11月十三大以后 为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不能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

[编辑] 16届1中全会(2002年)产生的中共中央书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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