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7月30日以及8月2日在中国上海和嘉兴举行。当时会议召开的地点为位于上海法租界望至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是一大代表李汉俊哥哥李书城的寓所。7月30日晚,大会会场遭到法租界巡捕房的搜查,在上海代表李达的夫人王会悟建议下,前往浙江嘉兴南湖继续会议。于是代表们于8月2日前往南湖,在烟雨楼前租了一艘丝网船,佯装游湖的客人,举行了最后一天的会议。
出席大会的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推选的代表共有13人,其中正式代表12人,他们分别是:上海代表李达、李汉俊;北京代表:张国焘、刘仁静;長沙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武漢代表:董必武、陈潭秋;濟南代表:王尽美、邓恩铭;广州代表:陈公博(未前往南湖);日本留學生代表:周佛海;另有陈独秀指派的代表包惠僧。他们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
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共产国际远东局书记处兼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尼柯尔斯基(ЛиконσскиЙ,又译李克诺斯基)也参加会议。但是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南陈北李”陈独秀、李大钊都因故没有参加会议。当时在法国的旅欧共产主义小组没有和国内取得联系,也没有派出代表参加会议。
大会由张国焘主持,毛泽东、周佛海担任会议记录。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规定了党的奋斗目标、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通过了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了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
大会选举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局委员: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称为“三人团”。陈独秀担任书记,张国焘担任组织部主任,李达担任宣传部主任。“一大”的召开实际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现中共一大會址位於上海市黃陂南路347號,新天地附近。1952年9月會址復修,成立紀念館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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