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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英文简称CBR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
中国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在银监会从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分拆出之前,银行业的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此次分拆被认为是中国试图加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独立性的举措。
目前中国银监会的办公地点有两个,一部分部门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附近的成方街甲33号,另一部分在东城区工人体育场西路1号。
[编辑] 主要职责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 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 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 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 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 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1]
[编辑] 领导层
刘明康 首任 现任主席
副主席 蒋定之
副主席 唐双宁
纪委书记 胡怀邦
副主席 蔡鄂生
副主席 郭利根
主席助理 王兆星
主席助理 王华庆
[编辑] 内设机构
[编辑] 派出机构
- 中国银监会在中国大陆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共设有36个派出机构。银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 派出机构统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某地监管局”,简称“某地银监局”。例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简称“甘肃银监局”。
[编辑] 规章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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