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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美国互派公使始于清朝光绪年间。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不再承认清朝使节的身份,另行任命驻美国外交代表。2月12日,清末代皇帝宣统帝退位,美国于4月承认中华民国。以其代表为驻美公使。1935年,两国外交关系升格为大使级。
1949年,中国国民党将国民政府迁居台湾,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大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在1949年至1978年12月16日间承认中华民国,此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合法政府,并与其正式建交于1979年1月1日,之后两国互派大使。
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驻节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任期一般为四年,按惯例由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级别的官员出任。
(按时间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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