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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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简称人大。1954年通过选举产生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编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军队代表选举产生。 [编辑]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人代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乡,县,区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比如市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代表间接选举产生。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编辑] 人大选举制度的优劣人大的选举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中国在名义上是议会制, 议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议员叫人大代表。国家议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又有省市县乡各级人大。农村地区的县级人大和城市地区的区级人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则由下一级人大间接选举产生。 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采用的是单一选区制。 除了部分有政府机关驻在的选区可产生多名代表外, 一个选区原则上只能产生一个代表。得票多者的当选。 在大城市, 每名区人大代表候选人面对的登记选民, 由几百人到几千人不等。 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相当不透明,法律规定如果有超过应当选名额一倍以上的候选人时,选举机构可以通过内部酝酿决定谁将成为正式候选人(即名字可以正式印刷在选票上的候选人)。不受政府支持的独立候选人一般在此程序中出局。但是法律规定选民可以通过在选票的另选他人栏填上非正式候选人名字的方法投他们的票。虽然难度很大(因为候选人一般也不允许进行竞选活动宣传),偶而也会有不受政府支持的独立候选人当选人大代表的情况。2004年新修正的选举法增加了预选的选项,规定如果如果所提候选人名额过多,经选民小组反复讨论、协商,仍不能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可以进行预选”。批评者认为新法对谁可以裁定“仍不能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形成较为一致意见”仍然没有说明清楚,暗箱操作还是很容易。 行政和司法机关的首脑(包括政府首脑,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名义上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对于正职候选人(比如正市长),虽然法律规定可以等额选举也可以差额选举,事实上长期采取等额选举,只有一个必然当选的候选人。行政机关职位的副职候选人一般需要差额选举(一般情况只是差掉一个候选人),但是政府一般会动员绝对不可能当选的低级政府官员充当陪衬。 [编辑] 适合中国国情的优点在不可避免一党独大的政治环境下,采用单一选区制的议会制可以在执政党内部形成制度性的竞争。同时, 执政党突然失去权力的机会也比较小,也比较难形成与执政党全面竞争的反对党,所以以执行起来比较容易让执政党接受,改革阻力比较小。 而且,国家元首由议会间接选出、也减少了全国性选战的成本。 选民只需选出能代表自己选区利益的人大代表即可, 国家元首候选人不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竞选。 日本在战后虽然由自民党一党独大, 但是因为采用单一选区制的议会制、从而自民党内部的各派閥(即派系)可以互相竞争、从而形成比较有能力和效率的政府。在总统制下,反对党获胜则意味着执政党完全失去权力。虽然说单一选区制不利于反对党的发展、但是在实际上并不允许党派政治的中国,比例代表制实际上只能给执政党控制的某些所谓「民主党派」创造机会。 但是最大和最根本的问题是怎样将规则不打折扣的执行,这也很考验改革者的智慧。 [编辑] 不适合中国国情的缺点单一选区制议会民主容易造成长期一党专政。而且,国家首脑由议会间接选出, 不能代表广泛的民意,小圈子选举也极易造成暗箱操作和选举舞弊。而世界民主主流民意也趋势是普选。 日本在战后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 自民党一直维持绝对的统治地位, 反对党根本发展不起来。 后来由于自民党腐败和丑闻的加重, 民众反感情绪达到极点,几个反对党才得以发展起来,所以自民党马上把单一选区制改成比例代表制。 这也证明了当初使用单一选区制是为了稳定自民党的地位和减少反对派执政和参政的可能性。 [编辑] 外部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