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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公理

一个类的所有元素所共同具有的、而且是这个类的元素所独有的性质(也就是说不是该类的元素就不具有该性质)通俗地称为该类的内涵。类的内涵外延之间存在着直观的“反比关系”:“类的内涵越多,其外延越小;内涵越少,其外延越大”。

内涵公理 设P是一个性质,则\exists A \ \forall x \ (x\in A \leftrightarrow P(x)\wedge Set(x))

内涵公理的含义是:满足一定性质的所有集合可以组成一个类。

注:最初的内涵公理是这样的:设P是一个性质,则\exists A \ \forall x \ (x\in A \leftrightarrow P(x))。但这样将导致罗素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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