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戡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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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戡亂,全稱是全國總動員戡平叛亂,指於戰爭或緊急狀況時,國家政府動用全部的資源,以支援國防軍事活動,平息叛亂。
1947年7月,中國共產黨於中國發起革命,中華民國政府因而下令動員戡亂。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在不變更憲法之下,制定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具有優於憲法之位階。1991年4月22日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三讀通過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咨請總統明令廢止。4月30日總統李登輝依據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十項之規定,宣告動員勘亂時期於中華民國80年5月1日終止。5月1日總統令公布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