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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稱《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
該條約由原蘇聯領導人赫魯雪夫起草,[[1955年]5月14日於波蘭首都華沙簽署,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除南斯拉夫以外,其他全部加入華約組織。
條約規定:「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武裝進攻,每一締約國應……以一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