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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賂、受賄罪是指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而這些利益并不能從正常合法途徑得到。此為貪污犯罪之一。
[编辑] 例子
- 政界人物在選舉宣傳時向團體提供特殊利益,以取得其支持(賄選)。這是一種政治腐敗的行為。
- 唱片公司向電台的DJ賄賂,以換取旗下歌手的歌曲能播出更多。美國在1960年立法將此視為刑事罪行,稱為Payola。美國著名的搖滾愛好者、DJ Alan Freed(1921-1965)便因多次受賄而變得聲名狼藉,沒重要的電台肯聘用他,最後因酗酒帶來的疾病而死。
- 印度在早期「許可證」經濟政策時期,也有民眾以賄賂的方式買到「許可證」以期可以買到需要「許可證」才可買到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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