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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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曾名永吉, 吉林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吉林省因吉林城而得名,吉林市是中国唯一一个与省同名的城市,省内第二大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旧名船厂。原名吉林乌拉,满语义为“沿江”。吉林市位于吉林省中部偏东,幅员面积24,894平方千米,总人口435万人,其中市区人口约170万。有23个少数民族。吉林市历史悠久,气候宜人,有“北国江城”之称。吉林市四面被龙潭山、小白山、朱雀山、玄天岭环抱,如神话中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拱卫。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805亿,位居全国第47位,东北第七位,位于大连、沈阳、哈尔滨、长春、大庆、鞍山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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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历史
吉林市的早期历史与长春有着十分相似的地方,周代以前,这里便已出现了氏族部落,即满族的祖先“肃慎人”,后夫余国、勿吉人相互攻伐,中原对此地的称谓也随朝代的更替而有所变化,汉称挹娄,北魏称勿吉,隋唐称粟末靺鞨。五代时期,这里地属辽国,为东京道所辖,后改名为女真。北宋徽宗政和四年,即1115年,女真人建立金国,灭掉辽国后,吉林为金国所占领,直到元朝灭掉金国为止。明朝开始,这里隶属海西女真乌拉部统辖,成为“乌拉国”,到明朝万历四十一年为努尔哈赤统治,成为后金的领地,之后,皇太极改金称清,建立清王朝。在清康熙十年(1671年),宁古塔副都统安珠瑚奉命开始筹建吉林城,康熙年间,吉林已成为这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因康熙东巡至此赋诗《松花江放船歌》中有“连樯接舰屯江城”的诗句,故吉林市又称“江城”。雍正五年(1727年)设立永吉州,州治吉林,后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和光绪七年(1881年)分别升永吉州为吉林厅、吉林直隶厅、吉林府。民国时期,这里先后更名为吉林县、永吉县,1931年至1945年伪满统治时期,成立为吉林省公署,1945年后中共和国民党先后曾在此设立吉林省,省会为吉林市。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3月10日,吉林省政府从延吉市迁至吉林市,于3月23日,成立吉林市人民政府,1954年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由吉林市迁往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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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行政区划 (省会:长春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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