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字標準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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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字標準字體是中華民國教育部頒布之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與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裡規定之國字的標準字形寫法。日後又經過多次修改,用於台灣地區出版之國中小課本、公文上。是正體中文的規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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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中華民國教育部為了推動國字標準化政策,自西元1973年起開始進行國字整理, 直到西元1982年頒布了「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4808字與「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6341字。後又經多次局部修改,最新一次修改是西元1998年。後並頒佈常用國字標準字體筆順手冊,規定國字標準的筆順寫法。
為配合電腦化的需要,教育部並頒佈了宋體、楷書等字型之標準字體母稿,供字型廠商參考使用。
[编辑] 使用情形
中華民國境內國中小課本都採用了國字標準字體刊印。現在使用國字標準字體印刷的報刊只有中國時報與國語日報,以往聯合報系亦採用國字標準字體印刷,但於2003年間改版後選用了不符合標準的字形。但中國時報系的時報周刊並不是使用國字標準字體。
目前並沒有強烈規定所有字型廠商生產之字型必須符合標準,坊間所販賣的字型多半不合規定。Windows採用的細明體也不符合此規範(但更新後的細明體5.03版符合此標準了),標楷體則大部分符合國字標準字體規定。
由於國字標準字體經過多次的改版,市面上販售之所謂「教育部標準字體」字型,大多符合舊版規定,不見得符合最新標準。
由於繁體中文版Windows內建的「標楷體」字型大致符合國字標準字體,而近年學術論文、公文都有採用標楷體列印的習慣,故使用上有漸漸增加的趨勢。由於日後新版Windows Vista預計採用的細明體3.1版、微軟正黑體都大致符合標準字體,故可期待隨著新版系統的普及,未來電腦列印文件會越來越接近標準。
[编辑] 外觀
[编辑] 概述
國字標準字體制定時,以繁體字的書寫體為基礎,並非常重視文字來源的考證。 國字標準字體對很多筆畫規定非常嚴格,例如規定了「又」字必須閉口,寫成「ㄡ」的形狀不合規定等。並對於一些經常混用的部首,如「夂」「夊」「攵」、「月」與「⺼(肉字旁)」等加以區別。
[编辑] 原則
- 字有多體而音義無別時,取一字為正體。原則如下:
- 取最通行者。如取「才」而不用「纔」。
- 取最符合本義者。如取「腳」而不用「脚」。
- 多字型均符合本義時,取筆劃最簡者。如取「舉」而不用「擧」。
- 必要時可不符合上述原則之選字,但應特別註明。如「麪」字較「麵」字要簡,然而丏容易誤作丐,故採用「麵」字。
- 字有多體,古通而今異者併收。如「間」「閒」。
- 字有多體,古異而今通者併收。如「證」「証」。
- 字的偏旁有多體而無關繁簡時,取符合造字原則者。如「吞」不做「呑」。
- 凡偏旁古異而今混者,區別之。如月與肉。
- 凡偏旁容易混淆者,亦予區別。
[编辑] 範例
[编辑] 反對意見
國字標準字體規定了過於嚴格的筆劃規則,並仔細考證了文字的來源。
但有些常見的異體寫法,如「內」雖然在字典裡一直屬於「入」部,但書法史上一向寫成「内」,包括王羲之等人的文字。該重視來源還是重視長年的習慣,確實引起過爭議。
另外,過於嚴格的筆劃規則,也使得書法上為了美觀所做的調整都變成錯誤寫法。
[编辑] 影響
由於並沒有特別的強制推行,故一般台灣民眾鮮少有人可以寫出完整而正確的國字標準字體。
然而國字標準字體終究提供了國字基本的樣式,在多年的推行下,雖然筆畫上的嚴格限制難以全部符合,但文字的基本架構已逐漸統一化,差異比較大的異體字已較為少見。例如多年前還常見的「麪」字、「着」字現在在台灣幾乎已經不寫,而只見「麵」字、「著」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