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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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城隍爺或城隍神),其前身是水庸神,是兼管陰陽的神祇,也是中國神話中守護城池的神。城隍專司人間善惡之記錄、通報、審判和移送之職。現被人供奉於廟宇稱為城隍廟。城隍的崇拜盛行於中國大陸、臺灣和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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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沿革
城隍的觀念源自道教,其後與儒教結合相互影響。最早記載城隍的是《周易》:「城復于隍,勿用師」。最早祭城隍只築土壇,無廟無像。正如《鳳山縣志‧祀典志》所載:「城隍廟無專祭,而水旱、疾疫必禱之,致敬、宿齋必告之;故立之廟,使神有所憑依也。」。設置城隍廟祭祀,大抵從道教成為民間信仰才出現。
城隍崇拜可追溯到周朝,是除夕要祭祀八個神之一——水庸。據《禮記》所載,古代皇帝祭祀“八蠟”中的“水庸”,就是祭祀城隍。相傳三國時代的吳國曾建城隍廟;另在《北齊書》記述,北齊大將慕容儼就曾於郢城拜城隍神祠而戰勝了南梁敵軍。而《隋書‧五行志》記載:「梁武陵王紀祭城隍神,將烹牛,忽有赤蛇繞牛口。」由此可知,在南北朝的城隍普遍為民間信仰。
由漢代開始,城隍的祭祀活動不斷提升,更尊封已死功臣為城隍,其中有:霍光和紀信等。唐代祭祀城隍為求晴祈雨、招福避禍、禳災諸事,已出現祭城隍文。撰文的不乏著名人士,其中有:韓愈、杜牧和李商隱等。到宋代,由於祭祀城隍列入國家祀典,故城隍廟普及各府、州和縣。北宋歐陽修所寫的祭城隍文:「雨惟神有靈,可與雨語,吏竭其力,神祐以靈,各供其職,無愧斯民」,顯示了當時官吏們對城隍的敬重和互賴關係。 其後的元朝,除在京都建城隍廟外,更封城隍為“佑聖王”。
到明代時,明太祖對城隍特別崇敬,曾親詔劉三吾:「朕設京師城隍,俾統各府州縣之神,以鑒察民之善惡而福禍之,俾幽明舉,不能倖免。」明太祖更册封京都、府、州、縣四级城隍,各级城隍神都有不同爵位和服饰,各地最高官員需定期主祭。及至清代,祭城隍同樣列入祀典,城隍的地位更崇高。但凡新官到任前需到城隍廟齋宿;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禮才能就任。由此觀之,城隍的職能隨時代變遷,已由起初有求必應的神明轉變為地位超然的國家和地方守護神。
[编辑] 職能
- 守護神:守護城池或國家。
- 司法神:主管生人亡靈、獎善罰惡、生死禍福和增進幸福利益等等
[编辑] 封號
- 都城隍(天下都城隍):掌管全國
- 府城隍(公爵,威靈公):掌管府
- 州城隍(侯爵,綏靖侯):掌管州
- 縣城隍(伯爵,顯佑伯):掌管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