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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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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独立是指外蒙古20世纪初期从中国独立出去的历史事件。外蒙古包括现在的蒙古国以及唐努乌梁海地区。蒙古国目前是一个被国际社会广泛承认的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唐努乌梁海地区则先后被俄国苏联控制,之后一部分被并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即现俄罗斯联邦),另外一部分则被并入蒙古人民共和国

蒙古国现在的疆域
蒙古国现在的疆域

目录

[编辑] 清末之前

蒙古高原上从古至今有多个游牧民族繁衍生息,如匈奴柔然回纥突厥等。中国宋朝时期,突厥势力淡出该地区,蒙古人迁入。蒙古各部臣属于金朝。但随着金朝的衰落,在13世纪初,蒙古人的首领成吉思汗统一了这一地区的所有蒙古部族,建立了蒙古帝国。其后忽必烈建立的元朝包括现在中国的大部、蒙古高原、朝鲜半岛等。明朝时蒙古人退回塞外,维持北元政权,与明朝对抗。后来满族统治者与漠南蒙古(即内蒙古)诸部结盟,进入中原,建立清朝。其他漠北、漠西蒙古部族也逐渐成为清朝的臣属。

蒙古各部与清政府的关系颇有不同。他们或与满族统治者联姻,或被武力征服。和清政权距离较近的蒙古各部与中央的关系密切,而和中央政府距离较远的外蒙古[1],即喀尔喀蒙古或称漠北蒙古,则与中央政府关系一直相对比较疏远。中央政府在库伦(今乌兰巴托)设置大臣,以防外蒙割据。

16世纪开始,沙俄经营西伯利亚,与外蒙古地区开始往来。1727年中俄签定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界约》(合称《布连斯奇条约》),肯定蒙古属于中国。沙俄则取得了在恰克图和外蒙古地区通商贸易的特权。1854年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说“中国一旦发生政变,也不应容许中国新政府把权力扩张到蒙古,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应受到俄国保护”[2]。在沙俄和清朝政府签订的多数不平等条约中,都有关于俄国在蒙古利益的条款。在这段期间,俄国极力推进和蒙古各部的经济、文化和军事交流。

[编辑] 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

[编辑] 俄国和大蒙古国

1913年的沙俄版图紧靠蒙古
1913年的沙俄版图紧靠蒙古

1911年(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后,随着清朝统治的逐渐瓦解,在沙皇俄国库伦(现乌兰巴托)领事的策动下,外蒙古活佛八世哲布尊丹巴在库伦宣布獨立,建立“大蒙古国”政府,自称日光皇帝,年号共戴。随后俄蒙军队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的蒙古办事大臣衙门,解除了清军的武装,并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此独立未被当时的清朝政府和后继的中华民国政府承认。

1913年沙俄当局迫使袁世凯执政的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声明规定: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权,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俄国承认外蒙古自治。中国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官员、军队,不得移民。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在恰克图签定《恰克图协定》,将此声明具体化。据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布取消“独立的大蒙古国”。袁世凯册封八世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克图汗”,并赦免独立运动人士。外蒙古实行自治,但实际上为沙俄所控制。

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之后其政府在1917年1919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但事实上继续支持外蒙古独立。苏维埃俄国在1919年7月25日发表对蒙古声明,称外蒙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要求与之建立外交关系。1919年8月,蒙古三盟(車盟、圖盟、漢臣)王公聯名密呈庫倫鎮撫使陳毅,自願取消自治,恢复旧制。

徐世昌
徐世昌

1919年11月7日,由于俄国白军红军均陷入苏联国内战争而无暇顾及外蒙古,中華民國總統徐世昌和政府首腦段祺瑞遂决定出兵外蒙,派徐树铮率兵进入外蒙古烏蘭巴托,挾持“內閣理”巴德瑪·多爾濟,軟禁哲布尊丹巴活佛,並召陳毅回京,全面否定《中俄声明》。同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書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呈請廢除俄蒙一切條約,蒙古全境歸還中國。南方孫中山护法军政府亦致電慶賀。11月22日以《中國大總統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复旧制。同时取消《中俄声明》和《恰克图协定》,北京政府在庫倫設立「中華民國西北籌邊使公署」,由徐樹錚部在外蒙古駐防。此舉使中國失去了外蒙古上層王公的人心,為後來蒙古的分離埋下了伏笔[來源請求]

[编辑] 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

1919年牧民出身的苏赫-巴托尔乔巴山寻求共产国际的帮助建立独立的蒙古国。1920年列宁的帮助下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组建了蒙古的共产党,即蒙古人民党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旗(1949-1992)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旗(1949-1992)

1920年7月9日,段琪瑞下台,徐樹錚率军返回内地,旋遭通緝,逃入日本使館。庫侖僅留守部份兵力。1921年2月11日苏联国内战争期间,白俄恩琴的军队在日本关东军的支持下攻入库伦。中国驻军撤离库伦,一部分返回内地,一部分在高在田的率领下转移到买卖城,准备再战。3月18日,蒙古人民党军队在苏联红军的支持下攻占买卖城,逐走了中国驻军。由于中国国内直奉战争尚未结束,各派军阀无暇分身,只得坐视蒙古在苏联的帮助下独立。苏联红军于是应邀在蒙古人民党军队的支援下于5月25日进入蒙古,7月6日开入库伦,抓获恩琴。1921年7月11日,外蒙古建立亲苏的君主立宪政府。11月25日外蒙古建立“人民革命政权”,并与苏联在1922年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北洋军阀各派系,如段祺瑞张作霖曹锟吴佩孚等因忙于彼此之间的战争,无可奈何。作为一种外交形式,北京徐世昌政府发布了一份声明,谴责外蒙古企图分裂中华民国的行径,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徽(1960-1991)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徽(1960-1991)

不久,蒙古君主哲布尊丹巴活佛突然逝世。在蘇聯第三國際以及蒙古人民黨的支持與行動下,外蒙古政府1924年11月26日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定都库伦,改城名为乌兰巴托,以1911年作独立纪元,允许蘇聯驻军。但中國及等当时主要國家政府皆未承認。1924年苏联签订的《中苏协定》承认外蒙是中国的一部分。

[编辑] 中华民国政府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

[编辑] 抗战期间

由于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处于内外交困的处境中,从北伐中原大戰、国共内战,到1931年九一八事件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无力处理外蒙古问题,外蒙古逐渐从事实上脱离了中国,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其间1928年蒋介石主持的国军在外蒙东部边界与苏军发生了小规模战斗,之后再没有进入蒙古。直到1992年苏联解体后,苏俄军队才彻底从蒙古国撤走。与此同时,在乔巴山等人的领导下,蒙古人民共和国实行了苏联式的政治制度。

1939年,苏、蒙联军与日本满洲国的军队因蒙满边境问题爆发諾門罕戰役,之后因欧洲战事而停战。1941年4月13日,苏联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并发表联合声明说:为了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对此中华民国政府外长王世杰郑重声明“《苏日中立条约》,对于中国绝对无效。”

在此期间,内蒙古德王试图在日本人的帮助下使内蒙古也独立,还建立了实际上受日本人控制的傀儡政权蒙疆聯合自治政府,但随着日本的投降和苏、蒙联军的参战,该政府也垮台,内蒙古很快被中国共产党控制,1947年成了中共治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

国民政府驻苏大使邵力子曾说:我在1943年春间,曾提出有关中苏邦交的建议……关于中苏之间的许多应解决的问题,我所建议的几乎多与中苏友好协定所包含的相类似。因为那时我认为这些问题必须加以合理的解决,尤其是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和中山先生建国大纲所定扶助弱小民族使之自治自决的精神,完全符合。[3]

[编辑] 雅尔塔协定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同盟國為爭取蘇聯對日本宣戰,美、英兩國在未通知中國以及其他盟國之下,於1945年2月11日與蘇聯签定涉及外蒙古以及中國主权的《雅尔塔协定》(又稱“雅爾達密約”)。其中要求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現狀須予維持,以及英、美政府必須給予承認。1945年斯大林曾对蒋经国说过:“倘使有一个军事力量,从外蒙古向苏联进攻,西伯利亚铁路一被切断,苏联就完了。”[4]这也是他坚决要求外蒙古独立的主要原因。8月8日德国投降正好三个月后,苏联对日本宣战。一百五十万苏军在蒙古集结后进攻中国东北、朝鲜等地的日本关东军。其间外蒙古提供后勤并派军队参加了苏军对日军在内蒙古的作战。

雅尔塔会议中的丘吉尔、罗斯福和斯大林
雅尔塔会议中的丘吉尔罗斯福斯大林

為繼續取得同盟國對中國戰區的支持,1945年8月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中華民國政府同意雅尔塔协定相關內容。宋子文、王世杰等在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的授权下與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許將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結果決定是否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10月20日公民投票結果,97.8%的公民赞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但聯合國所派之觀察員不承認此次投票。

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國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2月13日,国民政府与蒙古建立外交关系。

然而雷法章事后对这次投票的评介是:“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为严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独立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中華民國政府曾於1947年8月27日聯合國安理會開會時表示質疑此投票之公正性。中華民國代表蔣廷黻發言稱:「吾人認為此事是吾人所不能接受之過份簡單的歷史,當適當時機來臨後,我國政府有從事進一步觀察之權利。」

1953年国共内战败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总统蔣中正根据苏联并未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条件而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关于外蒙古的换文,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蒋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仍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状告苏联,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联合国对此予以承认,並通過聯合國大會505號決議譴責蘇聯。

[编辑] 蒙古加入联合国

1946年8月6日,国民政府派驻联合国的代表徐淑希发表支持外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声明:“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数月之前,尚为中国之一部分,称为外蒙古。其独立乃由中国所赋予,职是之故,中国将为欢迎其加入联合国之一国家,吾人固竭诚期望其加入此国际机构。……中国于适当之时间到来时,侪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会申请。”

国民政府迁台后否認外蒙古独立。1955年,中华民国在安理会上否決蒙古加入聯合國,認為蒙古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因此其能否加入聯合國尚有待讨论。

1961年联合国在总部开会接受了蒙古入会
1961年联合国在总部开会接受了蒙古入会

1961年,苏联集团和非洲集团达成一揽子协议:苏联集团支持非洲的毛里塔尼亚联合国,而非洲集团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當時中华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擁有否决权,可以阻止蒙古入联合国。但美国肯尼迪政府担心如此会导致毛里塔尼亚入联合国受阻,激怒非洲国家,导致他们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联合国,于是施压给中华民国政府不得否决蒙古入联合国。几经外交上的交涉,最终中华民国政府同意不否决蒙古入联合国,而美国也不可以投同意票。作为回报,肯尼迪公开声明美国坚决支持中华民国政府;並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入联合国一案成为“重要问题”,即要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通过;且肯尼迪承诺如果任何时候美国的否决能有效地防止中共进入联合国,美国将使用否决权。

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1票(美国)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蒙古入会案。中华民国未参加投票表决。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630号决议案,接纳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中华民国未参加表决。12月1日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提出议案:任何涉及中国代表权变更问题的议案都是“重要问题案”。12月15日此案以61票赞成,37票反对,7票弃权,被通过为联大第1668号决议案。[5]

[编辑] 现实的承认

中華民國行憲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三條:「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一條:「中華民國領土為各省及蒙古西藏。」五五憲草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為……、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但在沒有列舉何為領土時,第二十六、六十四、九十一、及一百一十九條提到蒙古,所以就有認爲憲法的名義疆域仍然包括外蒙古及唐努烏梁海的主張。除第一百一十九條外,其他條已經被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取消效力。

民國82年(1993年)11月26日,司法院大法官在釋字第328號解釋:『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該次立法院釋憲聲請書曾經將「蒙古人民共和國」、「蒙古共和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中華民國當時不承認國家的正式國名直接寫出,沒有引號或「僞」字。

中華民國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曾經定義“大陸地區”為中共控制之地區及外蒙古等。2002年1月3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正式公告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將蒙古排除在中國大陸地區之外,已經排除外蒙古的適用性,所以現在定義的“大陸地區”為中共控制之地區。目前中華民國與蒙古國在雙方的首都台北烏蘭巴托)互設代表處。

2004年行政院通過了廢除「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決議。行政院表示,「蒙古各盟部旗已非我國統治權所及地區,因此該法已無繼續施行的必要。」當時的行政院長游錫堃表示,「蒙古國是一主權國家,且是聯合國的會員國,與一百多個國家有正式外交關係,我國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應尊重國際社會的共識。」「行政院為因應實際需要,解除我國與蒙古間的交流障礙,已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將外蒙古排除於兩岸條例施行區域,決定與蒙古交流事務均依照外國人之規定辦理,務實推動雙方各項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的實質關係。」

關於此舉是否違反憲法,游錫堃的解釋是,「我國在制定憲法前,國民政府已經正式承認蒙古國的存在,甚至當蒙古國申請加入聯合國時,國民政府也投票贊成,因此從歷史來看,我們沒有違背現實的必要,而且民國三十六年內政部所編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也沒有將蒙古列為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因此承認蒙古國符合現況亦不涉及違憲。」

2006年一月,行政院該決議送立法院表決三讀通過,由總統簽署總統令正式廢止「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即支持国民政府和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49年1月,毛泽东曾非正式地试图通过米高扬向苏联提出要求,希望外蒙古回归中国,但遭到拒绝[6]。由于苏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援助者,而外蒙古也已经在事实上脱离中国的统治近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剛成立后不久,1949年10月16日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当时共产党的政策是支持外蒙古独立。[7]1949年3月5日毛澤東在七屆二中全會上表示:不承認國民黨時代的任何外國外交機關和外交人員的合法地位,不承認國民黨時代的一切賣國條約的繼續存在,从而首先推翻了外蒙古獨立的事实。1950年中国政府毛泽东主席出访苏联,為爭取蘇聯外交支持,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承認蒙古獨立。1950年7月3日,毛泽东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国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呈递的国书,中蒙两国正式成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在1950年代,中国向蒙古输送了工人帮助其建设。

后来邓小平曾对美国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说过,“雅尔塔协议把外蒙古从中国分割出去,……陷我们于极其不利的战略位置。”[8]

1953年斯大林去世赫鲁晓夫上台后,苏联归还了旅大军港和东北铁路的管理权,但拒绝讨论外蒙古问题。蒙古人民共和国于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换地图,划定边界。1960年代中苏决裂初期,蒙古人民共和國试图保持中立。后来倒向苏联一邊,把大约7000名中国的援建人员驱逐回国。

1980年代中期,中蒙关系缓和。1990年,一个蒙古代表团28年来第一次正式访问中国。1994年两国签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表示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编辑] 外蒙古对回归中国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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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外蒙古曾有回归中国的零星呼声,中国政府以其不是主流民意而拒绝。类似的动议上世纪90年代末期在蒙古国国会也曾零星有过。[來源請求]


[编辑] 注释

  1. “内/外蒙古”的名称虽然让人感觉是中国中心的产物,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在蒙古语中,内蒙古被称为“öbür monggol罗马字母拼音)”。这里öbür的意思是南部、内部、前方等,而满语与此相同。这和蒙古人、女真人面向南方中原的传统地理观相关。汉语的内/外蒙古的名称来自满语或蒙古语。在蒙古,当“内/外蒙古”被翻译时,有时翻译成“内/外蒙古”,有时是“南/北蒙古”。
  2. [俄]巴尔苏科夫《穆拉维约夫--阿穆尔斯基伯爵》第2卷,第111页。东正教出版社,1891年
  3. 新华社1949年8月15日
  4. 斯大林迫使中国接受外蒙古独立:没力量别讲废话星岛环球网2006-12-19,2007年7月23日造访
  5. 肯尼迪政府与1961年联合国的中国代表权之争
  6. 据沈志华教授所编《朝鲜战争:俄罗斯国家解密档案》中引述的《米高扬就1949年1-2月中国之行给苏共中央主席团的报告》所说:“关于蒙古。毛泽东主动问我们如何对待外蒙和内蒙的统一。我回答说,我们不主张这样的统一,因为这可能导致中国失去一大块领土。毛泽东说,他认为外蒙和内蒙可以联合起来并入中国版图。我对他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蒙古人民共和国已享有独立,日本投降之后中国政府承认了外蒙的独立。蒙古人民共和国有自己的军队,有自己的文化,以及文化和经济发展的道路,它早就领略了独立的滋味,任何时候都未必会自愿放弃独立。如果什么时候它和内蒙合并,那一定是成立统一的独立的蒙古。”
  7. 郭沫若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外蒙古独立?
  8. 邓小平与外蒙的不死情节佳友在线摄影论坛,2006-12-13,2007年7月23日造访

[编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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