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
维库,知识与思想的自由文库
|
妾,又称姨太、陪房、偏房、側室,亦有二奶﹑小老婆等俗稱,是中國传统一夫多妻制下的产物。其合法性止于中华民国建立,在香港和澳門等地亦是法例所禁止的,否則是犯上了重婚罪。一個男子有多个妻子的情况下,第一個妻子被視為正室,其它的被視為妾。 一說法是因為在古代中國娶妾侍有時是因為正室不能生育,傳統上有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思想,妻子如未能生育,害怕丈夫絕後,當時的婦女又沒有獨立的謀生能力,為了維持自己在夫家的地位,所以才出此下策,但後來卻成了男人為了慾念而做的一種行為。另一方面,則認為這是古代中國社會「男尊女卑」的延伸。亦有人類學方面的觀點,認為是生物保存血統的自然性,但此說仍未有充足證據證明。參見一夫多妻制 虽然法律已禁止了一夫多妻,但已婚男子有婚姻之外的同居女子的现象还存在着。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門称这种现象为“包二奶”。此外,不少國家亦法例明文允許有限度的一夫多妻,特別是伊斯蘭教國家,如:伊朗和馬來西亞。可是,在大部份國家中這是非法行為。 成語「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就是形容妻子與妾侍也有很多的意思。
[编辑] 由来“妾”字為会意字。从辛,从女。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本义是女奴。“妾”在先秦和秦汉时是指女奴,由于在奴隶制度下,男性主人往往和女奴发生性关系,甚至使女奴的专属于男主人的性行为对象,于是妾的词义开始改变。 [编辑] 发展由于社会的发展,中国奴隶制度的演变,以及良贱制度的产生,妾开始指一种半自由人:她出身于良民家庭,是由购买而成为夫家的成员,这种购买行为被称之为“纳妾”,但她又不全属于奴隶,身份仍属于良民。虽然在当时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属于贱民)成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为妻,但实际上这些法律经常被违反。正妻死後,若妾要成為繼室,要經過一重儀式,稱為扶正。 在中國古代,妾所生的子女稱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稱為嫡出,一般情況下,除非正妻無子女,否則庶出子女沒有繼承權。在古代韓國,庶出的子女需把父親、嫡母和嫡出的兄弟姊妹視為主人侍奉。 [编辑] 变异在民国建立以后,奴隶制度被废除,真正意义上的妾已经成为历史,但开始有以同居名义纳妾的,即包二奶,民间也称之为“妾”。 [编辑] 參見[编辑] 外部連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