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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雙方於婚前為了保障自己婚後的權益所作的協議。內容通常提到對婚後生活、資產以至離婚時的處置。
因為社會價值觀之不同,歐美地區較為流行婚前協議書。
婚前協議書之適法性視各地法律而定。
在台灣地區,婚前協議書之內容若有損善良風俗,或與其他法律有所牴觸,則不具效用。此外,因為結婚被視作一種應永續經營的關係,所以以「有什麼行為(賭博喝酒等)則可申請離婚」來作協議內容,亦可能被判無效。
在香港,婚前協議書一般只要不牴觸法律就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