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風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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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風樓是指在人口密集、土地有限城市中,數幢連續在一起的摩天建築物。屏風樓有如屏風,擋住了光線,令相對內陸的地區的空氣流動減弱,氣溫升高,加劇地區性的空氣污染問題,令區內居民患呼吸道毛病的比例增加。屏風樓的出現是因為在缺乏政府的城市規劃和監管下,城市向外發展時,地產商為了盡量利用昂貴的土地,新建的建築物向高空發展,大廈形成屏風,使舊區變得有如盆地一樣。在香港,大圍、荃灣及深水埗均正面對這個問題。
屏風效應是指樓宇建築猶如天幕,阻礙自然風進出,這使城市內的空氣轉差、「不見天日」、悶熱難擋,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環境、空氣質素、景觀及自然光。而大圍火車站上蓋及九鐵車廠上蓋的物業設計,便是屬於這類密封式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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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概念倡議者
屏風效應最初在2004年合和集團灣仔南酒店計劃時,由反對計劃的長春社提出,指酒店大樓的設計如一道屏風,會影響灣仔區的空氣流通。
2006年起,激進環保團體環保觸覺發起多次針對屏風樓的行動,並倡議採取司法覆核和在賣地場地鬧場等方法反對拍售懷疑有可能興建屏風樓的地皮,導致拍賣成交價,遠低於市場遠期,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秩序。
[编辑] 香港屏風樓列表
[编辑] 各地抑制屏風樓的方法
上海在2003年通過《上海市城市規劃管制技術的規定》,規定高度超過60米的大廈,最大連續展開面闊度不能超過60米,又規定樓高8層以下的樓宇,連續展開面闊也不能超過80米。
新加坡在1990年代重建新加坡河畔時,沿河岸設置梯級式高度限制,以新加波河為輻射中心,分為3區;河岸區樓高不可超過4層,緩衝區樓高不可超過10層,外圍區樓高不得超過35層。
香港牛頭角上邨第二、三期的重建計劃,採取了微氣候分析,兼顧日照採光和通風的需要。[1]
參考《規劃準則》的指引,按各區不同的需要,制訂符合該區實際環境的分區規劃大綱圖,加強大綱圖的註釋功能,在大綱圖的範疇上嚴格規劃地積比率。[2]
[编辑] 參見
[编辑] 備註
1)立法會議員余若薇2007年5月9日立法會大會發言稿 2)立法會議員劉秀成2007年5月9日立法會大會發言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