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主题 | 图库 | 问答 | 文摘 | 原创 | 百科

历史 | 地理 | 人物 | 艺术 | 体育 | 科学 | 音乐 | 电影 | 信息技术 | 世界遗产

 开放、中立,源自维基百科

个人工具


巡抚

维库,知识与思想的自由文库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巡撫中國14世紀20世紀初的地方官制名稱,統治區域從數千,數萬平方公里甚至至數十萬平方公里。

[编辑] 簡介

巡撫官制出現在1371年明朝。該明朝宰相胡惟庸糾結地方勢力意圖叛變,為此,除了廢除中央制度的宰相制度外,明朝皇帝朱元璋也積極改革地方制度。將本來一行省一人獨享的的軍政經權利拆成指揮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部份,而「巡撫」正是統籌此三部分的首長。1616年,滿洲人於中國建立清朝,承襲該制度,並沿用舊名稱。

明清的中國巡撫的職責主要是稅政,水利,內政,不過通常,都仍會授與調動兵力的權利。不過,官位執掌並不一定,端看各省需要。在管轄區域來講,14世紀的巡撫所轄區域大小均有所不同。有很大的分別,大者統轄兩省十數萬平方公里,如浙江福建區等,有些則只有數座城府。一、二府,如大同、宣德、順天等。至15世紀後後,發展成以省區為單位,配置一位巡撫。而這種體制,一直到清朝。

AD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