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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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是中国之行政区域单位,即指城市,市建制基本反应其城镇化水平和城市化发展趋势。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地方行政单位
现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市”冠名的行政区域类型有:
- 直辖市(Municipality),属于省级行政区,第一级。
- 地级市(City、Prefecture-level city),属于地级行政区,四级行政区划制度的第二级;地级市是1983年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之后的建制市。
- 1983年“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的同一行政地位的市称为“省轄市”(Provincial city)。
- 县级市(City、county-level city),属于县级行政区,四级行政区划制度的第三级、三级行政区划制度的第二级。县级市为1983年“地级行政区划改革”后对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建制市的称谓;之前多被称为地辖市或地管市(Prefecture-controlled city),专区改称为地区之前,称为专辖市或地管市(Prefecture-controlled city)。
- 直管市(City、Province-controlled city),2000年以后开始推行由省政府直接管辖县级市的试点,如湖北省的仙桃、潜江和天门三县级市。
[编辑] 中華民國之地方行政单位
- 现时中華民國政府,以“市”冠名的行政区域类型有:
- 直辖市(Municipality),属于省级行政区,第一级;
- 市(原省轄市)(City、Provincial city),第二级;
- 縣轄市(City、County-controlled city),第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