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內閣總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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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語寫法 | |
| 日語原文 | 内閣総理大臣 |
| 假名 | ないかく そうり だいじん |
| 罗马字 | Naikaku Sōri Daijin |
| 舊體漢字 | 內閣總理大臣 |
日本內閣總理大臣一般稱為日本首相,有時簡稱總理,雅稱宰相。
日本第一任的首相为伊藤博文,最初的时候是由推翻德川幕府的明治维新有功的人担任首相。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明治宪法中没有关于首相的规定,根据該憲法的內閣組成之规定,具有政治实力的人组成的枢密院推荐首相,由天皇任命首相。二戰後的日本國憲法規定,國會提名首相人選,再由天皇任命;同时,根据日本国宪法的第66条第2项,军人不能成为内阁总理大臣。
[编辑] 首相权限
根据日本国宪法,首相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 组织内阁,任命并任意罢免国务大臣(宪法68条)
- 允许对在任国务大臣起诉(宪法75条)
- 代表内阁向国会提出议案(宪法72条)
- 代表内阁向国会报告一般国内事务与外交关系(宪法72条)
- 代表内阁指挥监督各个行政部门(宪法72条)
- 与专职国务大臣共同签署法律及政令(宪法74条)
- 主持内阁会议(内阁法4条2项)
- 指定内阁总理大臣及专职国务大臣的代理人(内阁法9条、10条)
[编辑] 參見
| 亚洲首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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