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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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商是“山西商人”的簡稱。晉商在堯舜時代開始出現[1],先秦時“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赞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商业交易活动情景。在明清時期達到鼎盛,富可敵國,曾經一度壟斷中國票號匯兌業,事實上,山西省在明清大部分時間都是最富裕的省份。
[编辑] 清朝清朝在统一全国的入關戰爭中,大多得到晋商的财力支持。咸丰初年,管理户部事务祁隽藻奏称:“自咸丰二年二月起,截止三年正月止,绅商士民捐输银数,则山西、陕西、四川三省最多。山西共计捐银一百五十九万九千三百余两”[2],咸豐六年(1856年),又捐輸白銀201萬兩。幾年下來,先後共捐輸白銀“數逾千萬”[3]。同治三年(1864年),朝廷用兵新疆,筹饷银,山陕商人在新疆提供大量军饷。徐继畲说:“晋省前后捐输五六次,数逾千万。[4]。光绪二十年(1894年),财政拮据,分别向京都、汉口、广东的山西票号借银 124万网。八國聯軍後簽定的《辛丑條約》清政府交付各國戰爭賠款四億五千萬兩,也主要由山西票號匯解,票號發展進入了鼎盛時期。 学者余英时在《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一文中指出:“明代扬州商籍有山西而无安徽,这便是政府优待山西商人而歧视徽商的明证。甚至在清代早期,山西商人在政治方面所取得的优势也依然没有动摇”。 [编辑] 沒落中國自古以農立國,歷代皆行抑商政策,商人社會地位低下,往往被人瞧不起,因此與官府關係越緊密。晉商雖然在中國近代金融界輝煌一時,但其興盛並非依靠自由經濟體係的公平競爭,而是依賴與朝廷的特殊關係,所謂“官商經濟”(或稱官商勾結的壟斷經營),晉商的後代往往走向科舉之路,最後在朝廷內閣任官,例如明朝萬曆時期的蒲州張四維家族。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一旦官僚消滅,票莊無所憑依,自然不能存在”[5],辛亥革命後,日升昌票號在四川、陜西各省的損失,“總計損失白銀300萬兩以上”,天成亨票號被士匪搶劫現銀100多萬兩,最後迅速退出歷史舞臺。 《白銀谷》一部描寫晉商的小説。 [编辑] 重要人物[编辑] 相关条目[编辑] 注釋[编辑]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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