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汝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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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汝霖 (1877年-1966年8月) ,字润田,生于上海。清末民初的中国政治家,新交通系首领,也是20世纪初著名亲日官员之一。1900年留學日本,1904年归国,任职商部商务司,后被调入外务部。1913年被袁世凯指派为第一届参议院议员。同年8月任外交部次长。 1915年,他接受袁世凯的命令,代表政府跟日本签署了二十一条,损害中国主权。1916年4月任交通总长,后兼署外交总长,并任交通银行总理。1917年1月通过西原龟三向日本兴业等银行借款500万日元,是“西原借款”之一。7月任段祺瑞内阁交通总长。1918年3月兼任财政总长,又向日本大宗借款,充作军饷。1918年秋,不惜丧失山东铁路主权,向日本再次借款。1919年初任钱能训内阁交通总长。 1919年巴黎和会上,由于部分西方国家与日本事前签署了密约,故此协约国公然将山东之权益从战败的德国转移到日本,而没有取得中方的同意。凡尔赛条约之不公,触发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引起北京大学生在1919年5月4日到天安门示威之事件。结果,著名的五四运动正式展开,对中国国运、思想与学术发展有重大影响。 当时,出任交通总长的曹汝霖由于负责把部分权益让予日本,并与货币局总裁陆宗舆及驻日公使章宗祥一同被称为“卖国贼”。当时其中一句著名口号是“外争主权,内惩国贼”。五四事件发生时,有学生游行到赵家楼附近,并想抓到被指卖国的曹汝霖,但曹氏躲了起来,并逃离赵家楼。他们误以为当时在曹宅的章宗祥就是曹汝霖,于是痛打了章氏一顿,并把曹宅烧掉,称为火烧赵家楼事件。后来,事件演变成大规模的罢课、罢工及罢市。6月10日,曹、陆、章三人被免职。6月10日北京政府被迫下令罢免他的职务。此后任井陉正丰煤矿股份公司董事长。 北洋政府在群众压力之下,最后正式拒绝在凡尔赛条约签字。山东问题交由华盛顿会议处理。 1949年,曹氏迁居台湾,后来又迁到美国。他在晚年时撰写回忆录《一生之回忆》。其中,他提过关于与日本签署青岛撤兵换文之事,又声称“欣然同意”之语其实是普通措辞。他写道:“那知後來巴黎和會竟引為攻擊之借口,以為承認山東權益,豈非奇談,真是風馬牛不相及也。”对于因五四事件而被迫辞职,他认为“此事距今四十餘年,回想起來,於己於人,亦有好處。雖然於不明不白之中,犧牲了我們三人,卻喚起了多數人的愛國心,總算得到代價。”无论曹氏之话是否当真,总算反映了当时很多学生的爱国热情,也意味着人们爱国之餘,仍然需要保持理性。 [编辑] 参看[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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