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纯(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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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纯,(1874年—1920年10月11日),字秀山,直隶(今天津)人,北洋军阀直系将领。
[编辑] 生平
毕业后曾在袁世凯小站训练新军中任教练。
1917年调任江苏督军。在任期间横征暴敛,在津京两地广置房地产,是当时天津最大的房产主之一。 另投资于工商金融实业,生财有道,在官场和实业界均春风得意。
在冯国璋为总统的时期(1917年—1918年),他是长江三督的领袖,也是主和派的领袖。后来吴佩孚在衡州通电主和,成为风云一时的人物,而李纯的声名反为所掩。直皖战争后,北京政府仍然把他当作与曹锟、张作霖并驾齐驱的人物,提升为英威上将军、苏皖赣巡阅使,地位在各省督军之上。
1920年10月11日夜,突然死于督署内。官方宣布:因“忧国忧民”而自杀身亡。后传说是李妾与马弁私通,被李发现后,马弁将李纯击毙。
[编辑] 李纯遗书
致李馨函:桂山二弟手足。兄为病魔,苦不堪言,常此误国误民,心实不安,故出此下策,以谢国人,以免英名丧尽而留后人纪念。泪下。嘱者:一、兄为官二十余年,廉洁自持,始终如一,祖遗财产及兄一生所得薪公并实业经营所得,不过二百数十万元。存款以四分之一捐施直隶赈灾,以减兄罪;以四分之一捐助南开大学堂永久基本金以作纪念,其余半数作为嫂弟合家养活之资。钱不可多留,须给后人造福。二、大嫂贤德,望弟优为待遇,勿忘兄言。三、二嫂酌给养活费,归娘家终年。四、小妾四人,每人给洋二千元,交娘家另行改嫁,不可久留,损兄英名。五、所有家内一切,均嘱弟善为管理。郭桐轩为人忠诚,托管一切,决不误事。六,爱身为主,持家须有条理,尤须简朴,切嘱切嘱。兄纯别书。九年十月九日。
告国人书:纯为病魔,苦不堪言。两月不能理事,贻误甚多。求愈无期,请假不准,卧视误大局误苏省,恨己恨天,徒唤奈何,一世英名,为此病魔失尽,尤为恨事。以天良论,情非得已,终实愧对人民。不得已以身谢国家,谢苏人,虽后世指为误国亡身罪人,但问天良,求心安。至一生为军人道德如何,其是否(非)以待后人公评。事出甘心,故留此书以免误会而作纪念耳。李纯遗书。
同上:和平统一,寸效未见。杀纯一身,爱国爱民,素愿皆空。求同胞勿事权利,救我将亡国家,纯在九泉,亦含笑感激也。李纯别言。
分致江浙军民长官:一、代人民叩求卢督军子嘉大哥维持江浙两省治安,泉下感恩。二、代人民恳留齐省长(耀琳),俟王省长(瑚)到苏再交卸,以维地方公安。三、苏皖赣巡阅一职,并未拜命,即请中央另简贤能,以免贻误。四、江苏督军职务,以齐帮办燮元代理,恳候中央特简实授,以维全省军务而保地方治安。叩请齐省长齐帮办以及全体军政两界周知。
致齐燮元、张文生函:新安武军归皖张督文生管辖,其款须照章径向部领。如10月11日恐领不及,由本署军需课代借拨二十万接济,以维军心而安地方。关于皖省,可告无罪。此致皖张督齐帮办查明办理。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