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维库,知识与思想的自由文库
| 中国行政区划 |
|---|
| 省级行政区 |
| 直辖市 |
| 省 |
| 自治区 |
| 特别行政区 |
| 地级行政区 |
| 地级市 |
| 地区 |
| 自治州 |
| 盟 |
| 县级行政区 |
| 市辖区 |
| 县级市 |
| 县 |
| 自治县 |
| 旗 |
| 自治旗 |
| 特区 |
| 林区 |
| 乡级行政区 |
| 区公所 |
| 镇 |
| 乡 |
| 苏木 |
| 民族乡 |
| 民族苏木 |
| 街道 |
| 村级自治组织 |
| 村 |
| 社区 |
| 村级以下编组 |
| 村民小组 |
| 其它概念 |
| 首都 |
| 省会 |
| 首府 |
| 副省级城市 |
| 副省级自治州 |
| 计划单列市 |
目录 |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
村(“行政村”)为中国最小的自治单位,不属于一级政府,为乡级行政区特别是乡、镇的行政分区。为避免与地理概念的村庄、村落和自然村落的混淆,作为行政分区的村常以“行政村”之名作为特指。 村划分的行政编组为村民小组,行政负责人为村长,行政管理机构为村民委员会——属于自治组织。村的人口规模主要依据当地的人口密度、自然地理、经济水平而定。
|
中国大陆历年村数(个) |
|
|---|---|
| 1990年 | 1001272 |
| 1991年 | 1018593 |
| 1992年 | 100.4万 |
| 1993年 | 101.3万 |
| 1995年 | 93.2万 |
| 1996年 | 92.8万 |
| 2000年 | 73.2万 |
| 2003年 | 66.3万 |
| 2004年 | 625147 |
[编辑] 规模
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措施之一,自2000年前后开始大面积推行“合并行政村” 的改革并推出系列农村改革措施,2003年3月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推行,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承诺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村的合并工作先后在各个省、自治区推行,各省区、各县(市)分步骤进行。截至2004年,行政村的数量由1991年的1018593个减至2004年的625147个,其中部分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转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的人口规模依照各地的人口密度不同而有差异,在中部、东南沿海地区,合并之前约为1000人左右,西部地区只有数百人;合并之后,人口规模中部、沿海地区超过二千人。
|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 |||
|---|---|---|---|
| 現行行政區劃 | |||
| 省 (虛級化) | 直 轄 市 |
||
| 縣 | 市 | ||
| 鄉 | 鎮 市 | 區 | |
| 村 | 里 | ||
| 鄰 | |||
| 早期行政區劃 | |||
| 省 地方 特別行政區 |
盟部 特別旗 |
||
| 設治局 管理局 |
旗 | ||
[编辑] 中華民國(台灣)
『里』隸屬於縣轄市、直轄市及市(舊稱省轄市)轄區、鎮,『村』則設於鄉;其下還有「鄰」。
[编辑] 規模
村里的劃分主要依照地理環境、交通運輸、都市計畫及行政區域範圍,而村里的規模則由各縣市的自治條例規範,偏遠地區只要1百戶即能設村里,但台北市人口密集區域則最少為1千戶、最多為4千戶,彼此規模差異極大。
[编辑] 村(里)長
村里隸屬於鄉鎮市區公所,設有村里辦公室,除了村里長一人外,還有村里幹事一名。
村長或里長任期4年,由村里民選舉產生,依法為義務無給職,但依照規定,村里長每個月可由鄉鎮市區公所獲得上限為台幣4萬5千元的「事務補助費」,彌補村里長在交通、文具、郵電及水電上的支出。
[编辑] 村里長權責
- 隨時督導村里幹事服勤情形及獎懲意見,得隨時向公所提出
- 召開村里工作會報(每年召開2次)及鄰長會議(每年至少2次)研討應興應革事項
- 村里工作會報由村里長、村里幹事、警勤區警員、學區內國民小學代表、衛生所代表、後備軍人輔導組長、婦女代表、農事小組長、水利小組長、漁民小組長、宗教團體代表、原住民生活改進協會代表、鄰長及地方熱心人士共同組成,由村里長主持
- 參加鄉鎮市區公所每二至四個月舉行之村里業務連繫會報,提供策進村里業務意見
- 召開村里民大會(每2年召開乙次)
- 核發證書
[编辑] 村里幹事
村里幹事為基層公務員,由鄉鎮市區公所指派、輪調,襄理村里長各項業務,為村里事務的法定執行者。在偏遠地區,可能幾個村里需要共用一名幹事。村里幹事也負責保管村里事務之公物、公文書。
[编辑] 村里幹事服務事項
- 推行政令,反映民意
- 推行村里育樂活動
- 辦理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及其他建設事項
- 代繕各種申請書表及辦理村里辦公處證明書事項
- 分送有關役政通知單、徵集令及辦理役男身家調查及兵役資料之查報
- 辦理村里例行會議,並加強鄰長會議,應按規定召開,並作成詳細記錄,以便查考
- 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工作
- 辦理房屋稅、地價稅發單催徵、綜合所得稅輔導申報、發單、催繳暨退稅及農業災害現金救助案件之受理與勘察工作
- 填寫戶長資料卡
- 辦理村里工作會報之各項行政庶務
- 村里長交辦事項
- 鄉鎮縣轄市區公所交辦事項
[编辑] 鄰
鄰為村里之下的行政編組,但鄰長通常不需要經過選舉,而是由村里長指派後,由鄉鎮市區公所聘任之義務職,也沒有辦公室、行政人員及經費補助,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村里長,但通常為酬謝村里長選舉時的酬庸職務,每個鄰的規模從10戶至2百戶都有。pdc:Schtett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