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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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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的臨時澳門市政局,現今的民政總署大樓
昔日的臨時澳門市政局,現今的民政總署大樓
中文名稱:澳門民政總署
葡文名稱:Instituto para os Assuntos Civicos e Municipais
英文名稱:Civic and Municipal Affairs Bureau
中文簡稱:民署
葡文縮寫:IACM

澳門民政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2002年元旦成立,統管民政及市政事務的部門。

監督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
地址: 新馬路163號
電話: (853) 28 387 333
傳真機 (853) 28 341 890
e-mail webmaster@iacm.gov.mo
網址 http://www.iacm.gov.mo/


該署大致上承襲了澳門原來的臨時市政機構的職能,為居民提供文娛康樂、衛生監督、執照發放、園林綠化、道路渠務和交通運輸管理等公共服務,但並非市政機構的延續。前身之市政機構(臨時澳門市政局、臨時海島市政局)在民署成立後同時被撤銷。民署與上述的臨時市政機構並無聯繫。

該署設有管理委員會負責領導民政總署的所有工作、諮詢委員會,其大部分成員由原來的臨時澳門市政議會和臨時海島市政議會的議員過渡至該委員會內,以及監察委員會,負責該署的財政和財產的監督工作。

該署總部設在民政總署大樓,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城區”建築群之一,另外在中區、臺山、黑沙環氹仔設有“市民服務站”,為居民辦理各類型市政事務手續。

[编辑] 外部鏈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另見:澳門公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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