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气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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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囊[1](Air-bag;Supplementary Restraint System;SRS)指安裝在汽車上的充氣軟囊,使用在車輛發生撞擊事故的瞬間彈出,藉以達到緩衝的作用,保護駕駛和乘客的安全。另外,『它需要與安全帶,兩者配合使用,才能得到最傢的防護效果』。一般而言,遭遇到發生碰撞時,可以避免乘座人員頭部和身體,直接撞擊到車輛內部,減少人員傷害程度。或許,氣囊不能完全保護乘員生命安全,甚至有可能會造成傷害,引發起不少責難,但仍不可否認其防護功能。 至今,氣囊依然是車輛被動性安全裝置裏,不可或缺的一部份[2]。
[编辑] 概述1952年起,美國工程師John W. Hetrick,因一場交通意外事故啟發,促使相關研究工作。1953年8月18日,取得美國「輔助乘員保護系統」(Supplementary Restraint System;SRS)專利,主要用於防止飛機著陸時與地面的碰撞。1970,經由「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The National Highway Safety Administration;NHTSA)頒佈法令,原訂自1974年起列為標準配備,但業界強烈反對後,遭受否決。 1980年12月,「朋馳汽車」S-Class成為第一輛正式銷售配有氣囊的汽車。此後,陸續在「福特汽車」和「通用汽車」生產的汽車上開始安裝。最初,僅安裝在方向盤中央,只保護駕駛。 1984年,「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制訂「聯邦汽車安全標準」(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FMVSS)第208條中,增加安裝氣囊的要求[3]。1995年,正式經由「美國國會」(United States Congress)通過法案,提供明確的法則及指導方向,要求1995年起新車的標準配備需要有雙氣囊。1997年起,貨車亦比照辦理。 [编辑] 氣囊種類至今,氣囊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已演變出各種不同的形式。依據擺放的位置可區分:
[编辑] 作動原理當撞擊感知器檢測到撞擊時,相關控制系統會判斷撞車程度決定是否觸發充氣裝置,促使得氣囊迅速彈出,藉以保護乘坐人員安全。由於,氣囊彈出的速度極快,特別是乘座人員未配合使用安全帶的情況,將會對乘座人員造成不等程度的傷害。 主要裝置:
根據「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調查,氣囊的使用得當下,令轎車的駕駛死亡率減少11%,正面撞擊則降低30%的力道。 [编辑] 不實廣告至今,台灣國產汽車製造公司仍輕視消費者越趨重視車輛安全性的要求,僅一昧追求車輛的豪華性和舒適性,姿意妄為減少使用安全性配備的情況,嚴然成為一股陋習[4][5]。另一方面,仍想製造出安全的假像,故形成用斷章取義的方式,假藉評鑑結果來做為虛偽不實的宣傳廣告,造成欺騙消費者的情形[6][7]。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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