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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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控制工程是目标使其受纳水体的各项功能能符合有关方面要求所作的各类工作的总称。 水污染控制工程按处理功能的对象,有接合了环境功能的水利设施,大型市政污水处理系统,中小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工商业污水处理系统。 包括集污水处理工程和分类污水处理工程,分类污水处理工程一般用于处理工厂排放的特定类型污水,含有工厂产生的具体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用特别设计的工艺处理。集中污水处理工程主要用于集中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建造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对象为生活污水中含有的耗氧物质(指标为COD或BOD)、氮素(指标为铵盐、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磷素(指标为正磷酸盐和总磷)。另外还需要控制的指标有DO(溶解氧)、色度、恶臭、pH值、大肠杆菌数量和SS(悬浮固体物质)。 普通污水处理方法主要分三大类:物理方法(包括过滤、沉淀、紫外消毒等)、化学方法(臭氧氧化、氯气消毒等)、生物化学方法(厌氧生物法、好氧生物法等) 一个典型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 进水——物理处理(格栅除渣、沉砂)——生物处理(厌氧法、好氧法)——物理处理(二次沉淀)——物理化学处理(紫外、臭氧或氯气消毒)——出水 [编辑] 厌氧法[编辑] 好氧法
[编辑] 废水天然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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