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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有龄

汪有龄1879年—?),浙江杭县人。

清附生,1897年以浙江蚕学馆官派生身份赴日学习新技术,后奉浙抚廖中丞改派东京学习法律,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回国任京師法律學堂教席,清政府商部商業雜誌編輯。民国之后,1912年任南京臨時政府法製局參事,8月任北京政府司法部次長,法律編查會副會長,1913年被选为參議員,1914年任參政院參政,1818年8月任安福國會參議員,大理院推事。1920年任《公言報》社長。1921年至1931年任北京朝陽大學校长。 1931年后到上海以律师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