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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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政府的意義與政府之正當性與合法性相關。一批掌握正當性及合法性之人士,於其他國家成立一象徵性而無法於原所在地區施行統治權的政府,即為流亡政府。
流亡政府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常需一些國家的承認,以建立較具正當性及合法性政府為訴求,號召原地區人民的支持以推翻較無正當性或合法性的政府。
若新政府的正當性或合法性獲得解決,如採取符合國際規範之公民複決或選舉爭取合法性,流亡政府將顯得無關緊要。
這些流亡政府多在戰爭時期出現,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的擴張使不少歐洲國家的政府及君主被迫逃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而非看著自身被納粹摧毀。法國由戴高樂領導的自由法國力量就是其一,英國並不承認由納粹扶植之維琪政府。
[编辑] 現今的流亡政府
現今的流亡政府計有:
- 於阿爾及利亞成立、聲稱代表西撒哈拉的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國,
現位於阿國 Tindouf 鎮 的 Rabouni 地區(也稱“撒拉威難民營”)。 - 流亡瑞典的自由亞齊運動。
- 流亡加拿大的白俄羅斯民族共和國。
- 由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流亡政府,聲稱為中國所佔據的西藏之合法統治者。
- 由前南越總統阮慶領導的自由越南政府。
- 二戰前的愛沙尼亞共和國政府。
- 但澤自由市
- 一個親格魯吉亞,聲稱代表阿布克茲分離區,現位於第比利斯的流亡政府。
- 赤道幾內亞進步黨聲稱流亡馬德里的Severo Moto Nsá為總統。
- Sein Win領導的緬甸聯邦國民聯合政府,由1990年國會大選中議員組成,但軍政府拒絕承認。
- 加蓬民族救國政府
- 流亡肯尼亞的索馬里政府
- 伊朗流亡國王Reza Pahlavi二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