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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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做出違法的應受刑法處罰的行为,是法律上的罪,不全同於道德、宗教、習俗的罪惡。
犯罪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稱爲犯人或犯罪分子,在中華民國(臺灣)則多稱為犯罪行為人、犯罪人或行為人。
犯罪的基本概念是足以危害他人、社會或國家的行爲,在犯罪概念中的核心則是法益的保護,凡是侵害刑法欲保護法益的行為,都是犯罪行為。法益是指社會上大多數人認為應該受保護的利益,不以權利或財產為限,諸如隱私和信用亦為法益之一。
殺害、傷害他人或偷竊等行為,在大多數國家是犯罪的行為,稱為自然犯罪,亦即這種行為在根本上即屬受負面評價之行為,但根據罪刑法定原則,若法無明文,縱然是自然犯罪也不得處罰。將一個原本不是犯罪的行為規定為犯罪行為,稱為入罪化;而將一個原本是犯罪的行為規定為非犯罪,稱為除罪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定义是: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不同國家有犯罪的不同概念,有些行爲在某國是犯罪但在他國不是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是一个形式加实质的定义,前一部分是形式定义,“危害社会的行为”是对犯罪的实质定义。
判斷一行為是否犯罪的主流標準是刑法三段論證法。应用三段论证的这一过程我们称之为定罪量刑,拥有这一权力国家机关为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及个人都不拥有这种权力。
在大多數國家,警察試圖停止犯罪。當警察找到嫌疑犯時,通常在看守所扣留,但有時准許保釋,除非在沒有保釋的國家。然後,通常由法院或法官判決被告是否犯了罪(參見刑事訴訟)。若法院或法官裁定被告犯了罪,犯人/犯罪份子可能要付罰金或進監獄服自由刑,像是拘役、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參見刑罰)。在某些保留肉刑的国家。也有可能被处以肉刑。对于情節輕微者,可能緩刑。有些國家,包括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和澳門除外)、新加坡,對情節罪嚴重的犯人/犯罪份子處死刑。
犯罪与危害行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行为,所以我们可以把犯罪理解为危害行为的子集,这个子集的界限就是刑法的规定。
[编辑] 犯罪的種類
下列是許多法域中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