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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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球国 | |
|---|---|
| Image:Location Ryukyu Islands.png | |
| 存在时期 | 12世纪-1879年 |
| 地理位置 | 琉球群岛 |
琉球国最初是指历史上在琉球群岛建立的南山(又稱山南)、中山、北山(又稱山北)三个国家的对外统称,后来指统一的琉球国(1429年至1879年)。以後主要解釋统一的琉球国。
琉球国的地理位置在台灣和日本之间,曾经向中国的明、清两代和日本的萨摩藩、江户幕府朝贡。琉球国多次遭受諸島外部勢力(元朝、倭寇等)的入侵。特別是1609年萨摩藩的入侵以後,萨摩藩控制、幹涉了琉球国的內政(但入侵以後也琉球国繼續了对中国的朝贡)。琉球国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东北亚和东南亚贸易的中转站著称,贸易发达,号称“万国津梁”。
1879年3月30日,日本兼併琉球國,琉球王朝滅亡。国土改設為冲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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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地理
琉球国位于散布在台灣岛东北和九州岛西南之间的琉球群岛上,总面积大约为3600平方公里,西侧是中国东海,东侧是太平洋。最大的岛屿是沖繩本岛,面积约1207.08平方公里。其次是奄美大岛,面积约712.38平方公里。1609年(明朝万历37年,日本庆长14年)日本萨摩藩入侵之后,琉球国被迫給萨摩藩割讓了北方的奄美群島。
琉球国的都城为首里,在今冲绳县那霸市的东郊。历代琉球国王及王族居住和处理政务的首里城和其他琉球文化遗迹在2000年被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编辑] 历史
琉球早期的历史无考。按照有关琉球的记载,至迟在12世纪,该群岛的居民已经从原始社会步入了早期的氏族社会时代,称按司时代。12世纪,琉球开始出现了国家,史称三山时代,到15世纪被统一为琉球王国。19世纪被并入日本。
琉球國自古以來與中國﹑日本﹑朝鮮及東南亞國家保持緊密的文化交流和海外貿易。
[编辑] 天孫王朝
據傳,琉球王國最初統治者為天孫氏。是為琉球神話中創造天地之阿摩美久神的後代。傳位二十五世,逢臣下利勇篡位,覆亡。
[编辑] 舜天王朝
天孫王朝傳位廿五世覆亡後,琉球大亂。最後由浦添按司舜天統一全國,為舜天王。但舜天是否為史實人物,在史學界沒有定論。
[编辑] 三山时代
12世纪,琉球出现南山(又稱山南)、中山、北山(又稱山北)三国,分别位于琉球大岛(冲绳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这个时期称为“三山时代”。 三国中,以中山最强,北山最弱。
1372年,明太祖派杨载向琉球三国发布诏谕,中山国国王察度派弟泰期出使明朝,1383年,北山王怕尼芝和南山王承察度也相繼向明朝進貢。至此,北山、中山、南山三王开始向明政府朝贡。琉球列岛三个国家成为明王朝的藩属。期间由于使者船只往来受到海浪危害,1392年,明太祖下令将中国福建的三十六姓善于造船航海的技术者移居琉球。为琉球政府打造大型船只。
[编辑] 第一尚氏王朝
1350年(元朝至正10年、日本観応元年),浦添按司察度取代英祖第六代世子,被推举为中山王。1406年,察度王世子武宁被佐敷按司巴志推翻,巴志自立为中山王。1416年,巴志征服北山。1429年,巴志又征服南山,形成统一的琉球王国,以首里城为王城。永乐年间,中国赐琉球王姓为尚氏,史称“第一尚氏王朝”。根據琉球与明王朝的藩屬關係,琉球每一代国王都需要接受来自明王朝的册封。第七代国王尚德相继征服了奇界、马齿山(慶良間島)、古米(久米島)等岛的按司势力。
大约1400年—1550年期间,琉球王国进入黄金时代,商业高度发达,与中國、朝鲜、东南亚和日本进行贸易。15世纪—16世纪,大量倭寇海盗骚扰琉球群岛。琉球国蒙受巨大损失,海上贸易受到阻碍。
[编辑] 第二尚氏王朝
1469年(明朝成化5年、日本應仁3年),琉球发生内乱,尚德王被杀,第一尚氏王朝灭亡。1470年,伊是名島出身的宫中的御锁侧官(管理财务的宫廷官员)内間金丸(有资料说金圓),被群臣推举为君,并于1471年以“世子”的身份向明朝报告“父丧”。1472年,明朝使臣册封金丸(已改名为尚圆)为王,史称“第二尚氏王朝”。
第二尚氏王朝的第三代国王尚真王统治时期(1478年-1525年)为琉球的黄金时期,先后征服了八重山、与那国等岛。至1522年(明朝嘉靖元年、日本大永2年)尚真王平定与那国岛“鬼虎之乱”后,琉球王国终于将势力扩张到整个琉球列岛,确定了北起喜界岛、奄美大岛,南至宫古、八重山群岛的疆界,即琉球史书中所称“三省并三十六岛”。
尚真王确立了琉球的官员品秩、朝仪制度、神官制度、赋税制度、行政划分,扩建了首里城,废除了殉葬习俗,召各按司赴首里居住,禁止私人拥有兵器,确立了琉球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此后琉球进入稳定发展的时期。
[编辑] 萨摩藩入侵
日本戰國時代末期薩摩藩藩主島津家久入侵琉球。 1609年(明朝萬曆37年、日本慶長14年)夏曆3月4日,島津氏派遣樺山久高為總大將,率兵三千人、船一百餘隻,自九州山川港出發入侵琉球,3月7日登陸奄美大島,3月25日登陸沖繩本岛北部,4月1日佔領首里城,4月5日琉球國王尚寧出城。5月17日,薩軍俘虜琉球王尚甯和王子官員一百余人撤兵回國。薩摩藩聲稱入侵琉球國的原因,是因為該藩藉口琉球沒有負擔豐臣秀吉入侵朝鮮時的兵費,而是由薩摩藩代為墊付,但琉球“不予償還”。實際原因:長期是為了奪占中琉之間的貿易利益,短期是入侵琉球的收益來彌補薩摩藩入侵朝鮮和參加日本內戰(關原之戰)的軍費與損失。此外薩摩藩也藉此軍事行動,化解內部的權力鬥爭問題。
据琉球国史《球阳》记载:萨摩藩入侵琉球後,該藩派遣官员,测量分配田地,划清国界,制定赋税,要挟琉球萨摩纳贡,琉球政府还要被迫授予萨摩所派人员官品职位。尚宁王之后,尚丰王十一年(1632年),琉球在被萨摩所占岛屿建立馆舍,两国同时派官员管理来往贸易和收税。此後琉球王國淪為萨摩藩的魁儡政權。萨摩藩向琉球派遣官员长驻琉球以监视琉球的举动,及至尚贞王在位二十五年(1693年),琉球“创定姑米、马齿两岛,遣大和横目职两员,看守贡船往来”。 同時,萨摩藩强行割占琉球北部奄美諸岛。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请求册封。清顺治帝封尚质王为琉球王,琉球成为清王朝的藩属,但實際上琉球國是同時向表面上的清朝與實質的萨摩藩稱臣,與清朝官方的朝貢貿易收入再被實際宗主萨摩藩剝削一次,該藩也是幕府宣佈鎖國以後,唯一能以此變相方式獲得國際貿易收入的私藩,萨摩藩在兩百年後的幕末時代能夠有足夠的資本成為倒幕運動主力進而成為維新政府的主事者之一,有人認為與此不無關連。
1847年(清朝道光27年、日本弘化4年),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继位。1853年5月,美国海军准将佩里(Matthew C. Perry)的舰队第一次到达琉球。1854年3月,佩里在《神奈川条约》的签订过程中要求日本开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方表示琉球是个遥远的国家,日方无权决定其港口开放权。
1854年7月11日,佩里与琉球国政府以漢文、英文两种文字签订开放那霸港口的条约。 琉球海上贸易受到冲击。
[编辑] 覆亡
[编辑] 琉球處分
1871年11月30日(清朝同治10年、日本明治4年),琉球宫古岛民的两艘进贡船(实际上是以进贡为名的商船),离开那霸港驶往中国。不幸中途遇暴风,漂流海上,一艘幸还,另一艘漂到台湾西南海岸排湾族牡丹社的八瑤湾(今屏東縣牡丹鄉境內)。该船共有船员69名,其中3名淹死,66名登陆。登陆的船员中,54名被排湾族原住民杀死,12名逃出,在凤山县(今高雄縣鳳山市)受到清政府保护。
同年12月11日,又有琉球八重山岛民的两艘进贡船离开琉球开往中国,中途遇暴风,漂流海上。一艘下落不明,另一艘于12月28日漂到台湾,45名船员同样受到凤山县政府保护。1872年2月,前后两批琉球难民57人,由当局送到福州的琉球馆,7月平安回到那霸。同年4月,日本小田县民4人,也遇难漂到台湾,被台湾原住民搶奪衣物。值明治維新後國內情勢不穩,日本欲以外事轉移內政問題,遂派兵三千六百名佔領台灣南部,史稱牡丹社事件。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不承认中国自1372年起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宣布废除琉球国,设置琉球藩,册封琉球国王尚泰为藩王,正式侵占琉球。
1875年7月24日,日本明治政府派遣内务大丞松田道之赴琉球,强迫琉球国王停止向清王朝朝贡礼仪,断绝与清朝的外交关系。 松田道之带来的日本政府的命令包括:
- 使用日本年号,废止琉球对清朝朝贡和庆贺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惯例,同时也废除琉球国王更迭之际接受清朝册封的惯例,以及琉球今后与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分,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由日本领事馆管辖等。日本政府还命令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兴建之法。
- 强行将琉球纳入日本版图,强迫琉球和中国断绝关系。
日本政府派遣松田道之到琉球,是因为此时明治政府已经将琉球划归内务府管理。1875年的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向明治政府提出的关于琉球的建议。1874年,在北京签订完《北京专条》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后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过与清国之谈判,彼承认我征藩地为义举,并出银两抚恤受害难民,虽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仍难说两国分界业已判然”,为将来计,期望明治政府借机断绝琉球“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
琉球国被迫终止與清朝的外交关系。1876年,记载琉球国历史的《中山世谱》、《球阳》的编撰也被迫停止。
1879年3月30日(清朝光緒5年、日本明治12年),日本将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和他的儿子尚典移居到东京,置琉球为冲绳县。琉球国灭亡。4月4日,日本在全国范围宣布设立冲绳县。
日本將这段歷史稱作琉球處分。
[编辑] 清政府的交涉
当时清政府在西北,东北被俄国侵略,所以无暇顾及琉球问题。驻日公使建议:放弃琉球则伤害了琉球的感情,不放弃琉球则惹怒日本,多树一敌,不如拖延搁置问题。清政府采取了这个建议。
1879年3月30日,日本在首里城向琉球王代理今归仁王子命令交出政权並悍然宣布“废琉置县”,即是将日前改藩的琉球國改制為冲绳县,至此,琉球國正式滅亡。
1879年6月12日,美国前总统尤里西斯·格兰特及其随员扬格(J. R. Young)和美国驻华副领事毕德格(W. N. Pethick)在天津会晤中国政府代表李鸿章,李鸿章要求他就琉球问题进行调停。格兰特慷慨答应。在他的调停下,日本与中国就琉球问题展开磋商,日本方面提出让琉球国王在南山复国,清朝咨询琉球国王意见。国王说:南山土地贫瘠,无法生存。清政府拒绝了这个建议。
1880年4月4日,李鸿章会见日本政府代表竹添进一,并出示了琉球三分方案,也即包括琉球本岛在内的中部各岛归还琉球,恢复琉球王国,将宫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岛划归中国,将包括奄美大岛在内的五岛划归日本。李鸿章称,这是何如璋访问美国驻日公使平安时,由平安秘密出示的,是平安与格兰特协商决定的。7月30日(陰曆六月二十四日),恭亲王等在奏折中也谈到:“臣等接何如璋报晤美国驻日使臣平安称:格兰特拟一办法,球地本分三岛,议将北岛归日本,中岛还琉球,南岛归中国,似此事了,亦两国有光。又称格兰特将大局说定,然后回国云云。”
由于清政府和日本政府对所有建议和交涉未能达成一致。琉球被日本占领已经成为事实,清朝最终未在与日本的谈判条约上签字,琉球问题被长期搁置。琉球国最终灭亡。
[编辑] 政治
琉球的政治架构分为国王及王族、国相、寨社三个层次。
国王之下为王族,分有王妃、世子、郡主、附宾(驸马的低一级称谓)、摄政(国王去世、而世子还没有得到古代中国中央政府的正式任命时代行国政)五种官称。
国相是一国的行政首脑,国相由国王任命。在琉球的历史当中,有很多从中国迁过去的人担任过这个职位。国相统辖的官员除了各个岛屿的“寨社”的长官和酋长外,还管辖国家机构中的官职,包括出使中国的“朝贡使”、“大夫官”、“长史官”和充当翻译的“译官”、负责海事的“通事”、“总管”,对内的“紫巾官”、“法司”、“司贡”之类的官员。需要注意的是,“长史”和“长史官”并不一样,长史和国相是国家的高级官员,而长史官是具体负责某某工作的官员。
寨社(按司),是琉球的地方行政单位,也是各个岛屿所固有的官职。这些寨社的长官或酋长都是世袭,也是琉球的大的贵族和地方势力,曾经参与过琉球国内的政变。其他官职有管理贸易、收税官员等。
琉球王国官职分为正、从九品。王弟、王叔、国相皆称“某地王子”。王子之下为各地按司,他们将手中兵权上交国王,聚居于首里,遥控其领地。按司再下为王舅、法司、紫巾官,称“某地亲方”。三品以下黄帽官称“某地亲云上”,无领地者称“某里之子亲云上”、“某筑登亲云上”。从六品至从七品为“某掟亲云上”。八品红帽官称“某里之子”或“某地里主”。九品称“筑登之”,不入流者称某子。
[编辑] 外交
琉球国跟東亞的不少國家(如越南、朝鮮)一樣,受中国(明清两朝)的册封,属于明清的藩属。同时琉球国亦向日本的萨摩藩、江户幕府朝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琉球与朝鲜的贸易关系也非常频繁,仅次于中国,日本。除此以外,琉球还与週邊國家如暹羅(現在的泰國)、土耳其、巴基斯坦、馬來西亞、爪哇国、蘇門答臘、马六甲、占城、越南、吕宋等國进行外交和贸易交往,琉球国与暹罗国、爪哇国进行过官方文书“咨”的交往。在近代,1860年以后,琉球与美国和英国有过官方接触,并签署一系列开放口岸的条约。
[编辑] 与中国
元世祖登基之后,派遣使者赍诏书去晓谕琉球,但是因为路途遥远,风险很大,所以这次的行动没有成功。
琉球按司察度于1372年(明朝洪武5年、日本文中元年)向明朝皇帝朝贡,受册封为中山王,改流求国号曰琉球。至于国中官守之职名,人员之进退,号令之出入,服制之法度,都由琉球自己管理,明朝政府概不干涉。
从明朝洪武5年(1372年)以后,琉球国一直使用古代中国朝代的年号,奉行中国古代王朝正朔。直至清朝光绪5年(1879年),废藩置县为止,琉球国的官方文书、与英法荷订立的外交条约、正史等,都是用汉文写的(到近代,朝鮮、日本、越南等東亞國家在公式文書上使用了漢文)。其国都首里城的宫殿,都不是坐北朝南,而是面向西方,表示其归慕中国之意(又說不是归慕中国之意,是太陽信仰的緣故)。琉球人也与日本人做生意,但每逢中国册封使到琉,必禁用假名、和歌、宽永通宝(日币),改穿唐服。
[编辑] 与明朝
明史对琉球的历史记载最详实。1372年(明朝洪武5年、日本文中元年)正月,明太祖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
“朕为臣民推戴,即位皇帝,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惟尔琉球,在明朝东南,远据海外,未及报知。兹特遣使往谕,尔其知之。”
明朝政府以皇帝诏书形式正式告知琉球列岛上的国家,位于中部的中山国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明太祖回赐当时明朝实行的历法《大统历》及文绮、纱罗。此后琉球几乎每年都来朝贡。1392年(明朝洪武25年、日本明徳3年),三国向明朝派遣了留学生。明朝为了使留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对他们的生活给予关怀,分季节给他们衣服和住的帷幄等等东西。当时琉球向明朝派遣留学生达到了空前的地步。
琉球人随朝贡使团前往明朝大陆,所带的货物往往会因为没有报关而被负责海关的官员查没,造成很大损失。1436年(明朝正统元年、日本永享8年),琉球使者称所携货物都被官方的管理机构貪污了,希望皇帝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明朝皇帝令有关部门按照市场价格给了他们很高的费用,算作收购。在以后的交往中,琉球王国对明朝形成了一种贸易性的依赖情况,所以往往一年前往明朝进行多次“朝贡”,这其实是贸易,明朝政府“虽厌其烦,不能却也。”
在琉球遇到海啸、暴雨、以及台风的侵袭后,明朝政府除了给来朝贡的使团很多的援助物资外,还要求琉球朝贡期延长至十年一贡,以便休养生息,但琉球为了能和明朝继续贸易,以便国内经济的恢复,还是坚持一年一贡或隔年一贡。
琉球在与明朝的交往中,吸收了明朝的先进技术和文化,在文明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他们有了自己的独特的音乐,崇尚佛教,在岛上修建了崇元寺。宫殿和民房的建筑是带有海岛风格的明朝古代建筑模式。
公元1522年—1566年(明朝嘉靖年间、日本戰國時代後期),倭寇猖獗,在明朝东南沿海侵扰。琉球王协助明朝破倭,不时向明朝提供倭寇的动向,琉球王世子尚元还对从浙江败还抵琉球境的倭寇,“遣兵邀击,大歼之,获明朝被掠者六人”送还明朝政府。受到皇帝的嘉奖。
1609年(明朝萬曆37年、日本慶長14年),日本侵入琉球,大掠各地的宝物并俘虏国王,当时琉球王侍从写的《喜安日记》记载:“有如家家日记,代代文书,七珍万宝,尽失无遗”。萨军将琉球王尚宁等百餘人俘至鹿儿岛,达三年五个月,逼迫尚宁王屈辱地承认向其“进贡”。同时还强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岛,给琉球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即便如此,也尚未改变中琉关系。明朝礼部官员“乃定十年一贡之例”,但国王还是每年都遣使朝贡。其年,日本有进攻鸡笼山(台湾古地名)的计划,间接还要侵扰福建,尚宁派遣使者告诉明朝政府,皇帝诏海上警备。
明朝衰败之后,琉球国还是朝贡不绝,直到南明唐王立于福建,还继续遣使朝贡。明史赞扬琉球国:“虔事天朝,为外籓最。”
琉球曾经协助明朝剿灭倭寇。琉球与明朝非常的关系和密切的交往,使得在明朝实行海禁之后还能通过琉球这扇窗口了解日本和东南亚海上国家的一些事情,增进了明朝对外界的了解。
由于琉球的国土狭小,人口少,物资匮乏,所以军事上没有长足的进步,但有一定的常备军,即王宫卫队,这些军队保持了很高的战斗力,对保护琉球和参与明朝剿灭倭寇的战斗中作出了贡献。但由于军队的数量少,没有抵挡住日本的入侵,国王被掳。
琉球国王形容与明朝的关系是“父子之国”,但实质是琉球的每次的朝贡都是在明朝当时薄来厚往的“天朝观念”中进行的。所以琉球在与明朝的朝贡形式的贸易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而所的物资销往日本、朝鲜、东南亚等国家,是琉球成为东海之上一个必不可少的贸易中转站。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当时的日本和明朝的关系恶化,明朝的倭禁很严,禁止和日本人贸易,但日本人的奇缺物资还是通过当时的朝鲜和东海之上的贸易王国琉球那裏得到及时的补充,琉球也在与明朝交往的国家中形成了重要的一环。
[编辑] 与清朝
1646年(清朝顺治3年、日本正保2年),琉球国王尚贤遣使金应元到清朝请求册封。因为当时清朝战乱未平,所以长时期滞留在福建省。福建平定後,琉球使者通过清朝的将领来到了北京。礼部官员认为,明朝赐给琉球王的印和官方文书都没有缴回,不宜封赐,所以第一次请封没有成功。
翌年,清政府赠给使者衣物和布帛等东西,让他们回到了琉球。1655年(清朝顺治10年、日本明暦元年),琉球遣使前往清朝朝贡。第二年,再遣贡使,并且缴换了明朝敕印,请求封号。顺治皇帝颁布了《敕琉球诏》,在诏书中,清朝皇帝向琉球国王约定贡期,为二年一贡,进贡人数不得逾一百五十名,许正副使二员、从人十五名入京,其他随从人员要在闵南地区待命。
这个诏书既对琉球作为清朝藩属的肯定,也规定了向新的清朝王朝朝贡的级别和时间。但由于当时海上风浪很大,敕封的清朝使者没有出海。
1661年(清朝康熙元年、日本寛文元年),康熙皇帝也向琉球颁布了新的《敕琉球诏》。原来派去而没有去成的使者拿着两道诏书到了琉球,完成了册封典礼。
琉球在康熙时期多次朝贡,但由于贡使在海上遭遇风浪,贡物损失很严重,所以琉球会在第二次朝贡的时候将上一次丢失的数目补足,但康熙皇帝不允许。琉球在向清朝朝贡的时候,总是进贡很珍贵的奢侈品,康熙皇帝对使者说:“所进玛瑙、乌木、降香、木香、象牙、锡速香、丁香、檀香、黄熟香等,皆非土产,免其入贡。其琉璜留福建督抚收贮。馀所贡物,令督抚差解来京。”只允许以后进贡土特产,但琉球的本意,第一是恭顺使然,第二就是在朝贡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润。当时海上不是很平静,所以册封使者往往不愿远去琉球,所以会让琉球请封使者自己将册封的诏书和印信领回去,但使者非常希望能让册封使去琉球,结果皇帝允准了他们的要求。
琉球国王去世後,按照规定“琉球国凡王嗣位”,先要得到清朝政府的同意,让本国有威望的人和王公大臣共同出具联署证明材料。然后清朝政府派出正副使臣“奉敕往封”,赐琉球王继承者“驼钮镀金银印,乃称王。未封以前称世子,权国事。”1681年(清朝康熙21年、日本天和元年 ),康熙皇帝在接待琉球朝贡使时,赐御书“中山世土”额。这一年,琉球再次向清朝派遣留学生。以往清朝册封使去琉球国,会在海上因为海浪等风险,会迟到琉球,延误册封时间。琉球国请封使建议修改航道,从五虎门三昼夜到达国。这些使者希望能通过改变航道,提高效率,得到康熙皇帝准许。
琉球学生来清朝後,清朝皇帝往往命给予琉球留学生以“都通事”(官职称呼)这个级别的待遇,每天的伙食非常丰富,四季会发给他们袍褂、衫袴、鞾帽、被褥等,一应具全,连从琉球来陪侍的从人也会对他们照顾。留学生如果在清朝病故,皇帝会“赐银百两,交礼官择近京地葬之,并以二百两赡恤其家。”1724年(清朝雍正二年、日本享保9年),皇帝在接见由琉球王舅组成的请封使团的时候,御书“辑瑞球阳”额赐给琉球王,还赠送皇室的一些珍贵玉器和金币等礼物。乾隆三年,御书“永祚瀛壖”额赐给琉球王,并且要求琉球不必专程来清朝答谢。乾隆四十九年,御书“海邦济美”额赐给琉球王,并赠送玉、磁、缎匹诸物。1798年(清朝嘉庆3年、日本寛政10年),赐御书“海表恭籓”额赠送。
琉球国有许多商船、渔船因为海风等原因吹到清朝境内,清朝政府往往赠送丰厚的物资后将其遣返,遇难者还会按照规定给予抚恤。雍正八年,琉球的二号贡船在到达东海海面后遭风漂至台湾,触礁,正贡船亦同时漂没,福州将军玉德等奏报皇帝。皇帝命令搭救官伴、水梢人等,照常例加倍给赏,贡物不用再另外派人进贡了。对于遭海风侵袭在清朝避风的琉球商船,清朝方面会命令按人数日给盐菜口粮,等到回国之日另给行粮一月。
除了宗藩关系外,清史稿对琉球国与清朝频繁的交往做了一个总结:“琉球国小而贫,逼近日本,惟恃清朝为声援。又贡舟许鬻贩各货,免徵关税,举国恃以为生,其赀本多贷诸日本。国中行使皆日本宽永钱;所贩各货,运日本者十常八九。其数数贡清朝,非惟恭顺,亦其国势然也。”非常的准确,也显示了琉球的外交灵活性和明智性。
[编辑] 与日本
平安時代的史書「續日本紀」里有琉球的历史记载。714-715年(唐朝開元2-3年、日本和銅7-霊亀元年)“十二月戊午。少初位下太朝臣遠建治等、率南嶋奄美‧信覚及球美等嶋人五十二人。至自南嶋。”“霊亀元年春正月甲申朔。天皇御大極殿受朝。皇太子始加礼服拝朝。陸奥・出羽蝦夷并南嶋奄美。夜久(屋久島)。度感(徳之島)。信覚(石垣島)。球美(久米島)等、来朝。”720年(唐朝開元8年、日本養老四年)“十一月丙辰。南嶋人二百卅二人。授位各有差。”
以後,大和朝廷的遣唐使船不時利用了 難波(大阪)-筑紫(福岡)-多鳥(種子)-夜久(屋久)-吐火羅(宝)-奄美-度感(徳之)-阿児奈波(沖縄)-球美(久米)-信覚(石垣) 的航路。
16世纪,由于日本和明朝的关系恶化,国内奢侈用品等需多供少,只得通过南方的萨摩藩与琉球进行贸易,从东南亚运回海产品和一些奢侈用品,又从琉球与明朝的贸易当中获得所需要的紧缺物资,也使琉球的经济发展增速。日本的萨摩藩于1609年(明朝萬曆37年、日本慶長14年),侵入琉球,俘虏了琉球王,还侵占了琉球群岛北部的奄美群島。
以後,琉球國王每逢琉球國王及江戶將軍交代之際,向江戶派謝恩使、慶賀使(一共18次)朝贡,服從了江戶政權(江戸上り(edo-nobori))。
總之,政治方面雖然琉球国向日本萨摩藩和江户幕府派使者朝贡,政治上的來往還是有限的。琉球与日本的关系主要在于经济方面。
[编辑] 经济
由于国土疆域狭小,琉球无法建立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只能通过海外贸易来获得财富。琉球不仅与中国的宗藩关系从中国获得大量的物资供应,还发展成为锁国状态下中国的海上对外贸易“总代理”。琉球的船只往来那霸与福州之间,还北上日本、朝鲜,南下安南、吕宋、暹罗、亚齐、爪哇、马六甲等,遍布整个南洋群岛。琉球从这样的“转口贸易”中富裕起来。
琉球海外贸易的大宗货物是向中国出售日本的白银、漆器、刀剑、屏风和扇子,将中国出产的药材、瓷器、丝绸、铜钱转售到日本和朝鲜,并将东南亚、印度和阿拉伯半岛出产的犀牛角、苏木、香料、锡、糖、象牙、乳香、龙涎香销售到中国、日本、朝鲜三国。
福州是琉球主要的在华贸易港口,琉球商人在福州交易的货物种类繁多,有各种手工业品、医药、香料、矿产、海产、纺织品及其他珍奇货物。福州还有人“代售球商之货”。琉球商人从福建带走的货物主要是陶瓷、漆器和丝绸三大类。
琉球国对中国的朝贡贸易在康熙初年已经十分发达。带到中国的货物有金银罐、金银粉匣、金缸酒海、泥金彩画围屏、泥金扇、泥银扇、画扇、蕉布、苎布、红花、胡椒、苏木、腰刀、火刀、枪、盔甲、马、鞍、丝、绵、螺盘,额外增加的朝贡之物无定额。1680年(清朝康熙19年、日本延宝8年),琉球再次進貢,皇帝令免部分奢侈品。以后的朝贡中,只有马及熟硫磺、海螺壳、红铜等物。
李氏朝鲜通过琉球向南洋的转口贸易也有发展,从南洋进口药物、香料和珍珠、玳瑁、珊瑚等奢侈品。在琉球王国都城首里城(朝鲜称为海浦)出现了专门航行到朝鲜的琉球贸易船。琉球与朝鲜的关系在政治和经济方面都有发展,但经济的作用大于政治作用,因为他们同属于明朝的藩属。
琉球与东南亚的经济关系是互补的作用。16世纪,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势力已经进入东南亚,他们的产品通过琉球的中转站卖到朝鲜,日本,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但是16世纪末至17世纪,随着西方国家与中国建立直接的贸易联系,以及萨摩入侵,琉球的转口贸易地位趋于衰落。
[编辑] 人种、语言与文化
琉球人同周边的民族,如大和族、朝鲜族、台湾原住诸民族、汉族等都有区别,形成独特的文化。
[编辑] 人种
琉球种族与文化的起源有很多说法,比较常见的看法认为,与日本绳纹时代属于相同文化的人种在公元前10世纪到前3世纪之间,从中国中南部沿海地区来到包括琉球群岛在内的日本西南部地区,并从西向东扩散。也有说法认为,古琉球文化属于百越文化的一部份。另一种常见的说法是上古时代的琉球居民来自印度尼西亚或澳大利亚,属于马来人。具体来自哪个地区尚有争议。
[编辑] 语言
跟東亞的其他國家一樣,漢字為琉球國官方文字。但语言則為琉球語。琉球語与日语有一定的近似关系。与明清和日本交往,往往通事一职非常重要。
在明清時代,琉球國不斷向南京和北京的國子監以及福州的琉球館派遣留學生學習中國的語言。根據對留存下來的琉球人使用的官話課本的研究顯示,琉球人所學習的官話在語音上受到了閩語尤其是福州話的影響,嚴格地說是“福州的官話”。
[编辑] 文化
受到中國、日本兩種文化圈的影響。
琉球特有的樂器有蛇皮線(類似與中國的三弦),武術有空手道(又称“唐手”)。琉球人喜欢在屋顶放置石獅子像,在交通要道的路口放置“石敢当”。饮食方面,琉球人喜欢喝一种名叫“泡盛”的焼酎,吃油多的菜肴,吃猪蹄,这些习俗都与日本本土有明顯分别,中國文化的影響多。
同時,也有日本文化的影響。語言上,琉球語和日本語類似,多數學者認為屬阿爾泰語系,并构造了日本語系来包含之。文學方面,琉歌的形式與和歌很相似。飲食方面,琉球人喜歡使用日本北海道產的昆布(海草的一種)。宗教方面,第一尚氏王朝時的尚金福王建立了琉球最早的神社(祭祀的是天照大神),以後琉球有了所謂“琉球八社”,神道比較普及。
[编辑] 注釋
[编辑] 參考資料
- 《中山传信录》,徐葆光著,1721年。
- 《中山世谱》,蔡铎、蔡温著,1725年。
- 《球阳》,蔡温、郑秉哲等著,1745年。
- 《明史》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张廷玉等著,清朝。
- 《清史稿》 列传三百十三 属国一,赵尔巽等著,1929年。
-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故宫博物院编,1932年。
- 《使琉球录》,陈侃,商务印书馆,1937年。
- 《琉球史料丛书》,名取书店,1941年。
- 《中山王府相卿传职年谱·位阶定》,日本法政大学冲绳文化研究所,1986年。
- 《中国·琉球交流史》,徐恭生著,西里喜行等译,ひるぎ社,1991年。
- 《琉球历史研究》,米庆余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
- 《明清时期琉球日本关系史》,何慈毅著,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
- 《试论琉球官话课本的音系特点》,陈泽平著,原载于《方言》2004年第1期第47-53页。
- 《闽南与琉球关系略考》,王晓云、谢必震著,《闽南文化研究》,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
- 《册封琉球使之祭祀活动》,陆雅英著,日本文化研究网,2005年。
- 《沖縄の言葉と歴史》,外間守善著,中央公論新社,20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