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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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0年,农民收入问题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受到高度重视。会议期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句话被写进文件。 此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指出我国从总体上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阶段。 五年来,中央高密度兑现“重农”承诺,以城带乡、反哺农业的步伐已经启动,并不断加快。
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专题叙述了建设社会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 在经济学上,有国家主导投资农村基本建设,扩大内需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