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于
维库,知识与思想的自由文库
|
数学上,两个数学对象是相等的,若他们在各个方面都相同。这就定义了一个二元谓词等于,写作“=”;x = y 当且仅当 x 和 y 相等。通常意义上,等于是通过两个元素间的等价关系来构造的。将两个表达式用等于符号连起来,就构成了等式。 注意,有些时候“A = B”并不表示等式。例如,T(n) = O(n2) 表示在数量级 n2 上渐进。这里,符号“=”不是等于符号;实际上,O(n2) = T(n) 是没有意义的。请参见大O符号了解这部分内容。 集合 A 上的等于关系是种二元关系,满足自反性,对称性,反对称性和传递性。 实际上,这是 A 上唯一满足所有这些性质的关系。 去掉对反对称性的要求,就是等价关系。 相应的,给定任意等价关系 R,可以构造商集 A/R,并且这个等价关系将‘下降为’ A/R 上的等于。 在任何条件下都成立的等式称为恒等式,包含未知数的等式称为方程。
[编辑] 逻辑形式谓词逻辑含有标准的关于相等的公理来形式化莱布尼茨律。莱布尼茨律是由哲学家莱布尼茨在17世纪提出来的。 莱布尼茨的想法是,两样物体是同一的,当且仅当它们有完全相同的性质。 形式化这一说法,可以写成 然而,在一阶逻辑中,不能对谓词进行量化。因此,需要使用下述公理:
这条公理对任意单变量的谓词 P 都有效,但只定义了莱布尼茨律的一个方向:若 x 和 y 相等,则它们具有相同的性质。 可以通过简单的假设来定义莱布尼茨律的另一个方向:
则若 x 和 y 具有相同的性质,则特定的它们关于谓词 P 是相同的。这里谓词 P 为:P(z) 当且仅当 x = z。 由于 P(x) 成立,P(y) 必定也成立(相同的性质),所以 x = y(P 的变量为 y). [编辑] 等于的一些基本性质
在一阶逻辑中,不能量化像 F 这样的表达式(它可能是个函数谓词)。 一些例子:
这个性质通常在数学证明中作为中间步骤。
实数或其他对象上的二元关系“约等于”,即使进行精确定义,也不具有传递性(即使看上去有,但许多小的差能够叠加成非常大)。 然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等于具有传递性。 尽管对称性和传递性通常看上去是基本性质,但它们能够通过替代性和自反性证明得到。 [编辑] 符号的历史等于符号或 = 被用来表示一些算术运算的结果,是由 Robert Recorde 在1557年发明的。 由于觉得书写文字过于麻烦,Recorde 在他的作品 The Whetstone of Witte 中采用了这一符号。原因是符号中的两条线一样长,表明其连接的两个量也向等。这一发明在威尔士的 St Mary 教堂有记录。 约等于的符号是 ≈,不等于的符号是 ≠。 [编辑] 外部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