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德国的同性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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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帝国以前,柏林是一个自由的城市,这里有很多同性恋酒吧、俱乐部和酒店。甚至有很多为同性恋和异性恋提供男扮女装表演的易装酒吧。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之交的时候,这里也有相当多的同性恋权利运动。 在某种程度上说,纳粹对待同性恋的态度看起来很矛盾。虽然有一些证据表明阿道夫·希特勒自己就是同性恋[1],但是在纳粹的意识形态中同性恋与国家社会主义是不相容的,因为同性恋不能繁殖后代,使得优等民族不朽。虽然他们一方面宣传同性恋与他们理想的亚利安人不相容,但是当时纳粹德国冲锋队的参谋长Ernst Röhm却是同性恋。 当希特勒决定集散冲锋队的时候,他处死了Röhm和其他几个冲锋队的长官,以及其他几百个人。这次清洗运动就是著名的Night of the Long Knives(1934年6月30日)。处死Röhm显然是出于政治动机而不是由于它的性取向,但是性取向被作为他处死的理由。 同年,在清洗运动后不久,一个盖世太保的特殊机构建立,它用来编译著名同性恋者的名单。1936年,亨利希·希姆莱,纳粹党卫军的首领,创立了“打击同性恋和堕胎帝国中心办公室”(Reich Central Office for the Combatting of Homosexuality and Abortion)。 希姆莱曾经是Röhm的支持者,他争论道对Röhm的反对是犹太人认为制造的。但是在清洗运动后,希姆莱成为镇压同性恋的活跃分子。他声称:“我们必须彻底的消灭这些人,……,同性恋必须被清除。”("We must exterminate these people root and branch... the homosexual must be eliminated" (Plant, 1986, p. 99))。 死于大屠杀的同性恋者的人数有很多差异很大的估计数据,从最低的10,000到最高的600,000。统计数据差异如此大的一个原因是,研究人员是否把同性恋犹太人统计进去。请参看:粉红三角形。 当研究在集中营中同性恋者地位的时候,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了解集中营在纳粹德国中所起的作用:他是把社会与法西斯国家一致化的工具。对同性恋者来说,集中营是为偏离了国家社会规范的亚利安人提供再教育的中心。这种观点认为,把同性恋者拘留到集中营对于“纠正”同性恋倾向来说是必须的,并且也可以,至少在理论上可以,被释放和从新融合到社会中。 另一方面,希特勒也相信同性恋取向对个人来说是不可消灭的,所以再教育被镇压所取代。也就是说,同性恋被囚禁在集中营中,并受到极端形式的“厌恶疗法”(aversion therapy)。纳粹理论进一步把“顽固”同性恋和那些只是偶尔从是同性性行为的人区分开来。虽然阉割可能是对“顽固”同性恋者得到预期结果的方法。 然而这个理论不能说明在集中营里的同性恋者所遭受的非人待遇——甚至超过对待Jehovah's Witnesses、罪犯和政治犯的残忍行为。这可能由于纳粹党卫军对同性恋的态度,以及同性恋在纳粹社会中的地下地位。忽略同性恋的德国社会反映在集中营中:他们受到其他囚犯的蔑视,因此,同性恋者都竭力掩饰自己的身份。我们可以说明在集中营中,同性恋甚至连说话都要小心,因为这可能引起警卫和其他囚犯的怀疑和反感。 者可以解释集中营中的同性恋者比其他例如“法社会团体”都要高的死亡率。一个由Ruedigger Lautmann进行的研究表明,集中营里同性恋者的死亡率为60%,相比较的时政治犯41%,Jehovah's Witnesses 35%。这个研究也表明,对中产和上层人群中的同性恋者,以及结了婚的和有孩子的同性恋者的生存率比战俘要稍微高一些。 妇女并没有正式被包含在纳粹的同性恋法律中。然而,女同性恋则被认为是对家庭观念的威胁,并被标志为“反社会”。请参看黑色三角形。 [编辑] 相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