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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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新政 (The New Deal)是指1933年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所实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其核心是三個R:改革(Reform)、復興(Recovery)和救濟(Relief)。主要包括通过国会制定了《紧急银行法令》、《国家产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等法案。大大缓解了大萧条所带来的经济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新政告终。
新政的主要内容包括:
- 1 整顿银行业,克服金融危机。
新政从整顿银行开始,罗斯福在就职的第三天下令所有银行停业整顿。3月9日,国会通过《紧急银行法令》,该法宣布停
止兑换黄金和出口黄金,授权联邦银行增发钞票以解决货币饥荒,并成立联邦储备银行以加强国家对银行的管理和控制。该法
的实施使银行与金融秩序恢复了正常,人们恢复了对银行的信心。
- 2 恢复工农业生产
1933年5月,国会通过《农业调整法》,成立农业调整署调控市场,规定国家向减耕减产的农民提供补贴,以提高农产品
价格。政府用行政手段调节农业生产,减少农产品过剩,保证农民利益,对农业复苏起到积极作用。
6月,国会通过《全国工业复兴法》,成立全国工业复新署来执行该法。该法以恢复工业生产为目标,将生产的各个环节
置于国家监督之下,以减少盲目生产,并由国家干预,调节企业关系和劳资关系,为企业复兴创造良好条件。
- 3 举办救济和公共工程
- 4 保护劳工权利
- 5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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