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范椒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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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 (Fanny Law) GBS, JP(1953年— );香港前廉政專員,曾任教育署署長、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她在嘉諾撒聖瑪利書院畢業、香港大學理學士(主修化學)、香港中文大學教育行政碩士、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公共行政碩士。
2007年6月20日,羅范椒芬向行政長官請辭,已於2007年7月1日開始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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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家庭
[编辑] 職位
- 1975年9月:加入港英政府
- 1977年10月:成為政府政務官
- 1991年2月至1994年4月:副公務員事務司
- 1994年4月至11月:副規劃環境地政司
- 1994年11月至1996年6月:房屋署高級助理署長及副署長
- 1997年1月至7月:借調至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作私人秘書
- 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運輸署署長
- 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教育署署長
- 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教育統籌局局長
- 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
- 2006年10月31日至2007年6月30日:擔任廉政專員,成為了第二位執掌廉政公署的女性。
[编辑] 爭議
在2006年1月,接連有兩名現職教師跳樓自殺身亡,輿論普遍認為教改推行過急,使教師承受很大壓力。然而,羅范椒芬卻對傳媒說:「根本上教改有很多學校推行,如果是(與教改有關),為何只有這兩名教師(自殺)呢?」事後,很多教育界人士如教協會長兼立法會功能界別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教協組織部主任韓連山、教育評議會副主席曹啟樂都先後批評批評羅范椒芬的言論,指她心腸涼薄、言論不負責任。[1]
2007年2月5日, 香港教育學院副校長陸鴻基教授在他的公開信中[2]表示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曾經對他本人和莫禮時校長作出直接或間接的威嚇。[3]在2004年1月, 李國章曾致電莫校長, 要求教育學院主動提出與中大合併,不然,「會放手讓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太(羅范椒芬)隨意削減教院的學生名額」。[4]
2007年2月15日,特首曾蔭權突然宣布成立一個由法官胡國興主持的調查委員會,調查教育學院副校長陸鴻基提出,有政府官員干預教院學術自由和自主的指控是否屬實,期望委員會在4個月內提交報告。曾蔭權形容陸鴻基的指控十分嚴重,有需要查根究柢。有立法會議員表示,一旦調查證實教統局長李國章、前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干預教院的指控屬實,便應「落台」。
2007年2月7日,有線電視新聞台15:00新聞報導,羅范椒芬被記者問及有否說過教育界壓力不及商界時,表示記不起。[5] 她表示希望對方(陸鴻基)現時小心說話。[6]至晚上,羅太下班,向在場記者表示部份傳媒誤解了她的意思,希望再次澄清。她只是說,任何說話的人要為自己的說話負責,別無其他意思。[7][8]
[编辑] 教院調查結果
2007年6月20日,由行政長官委任的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裁定羅范椒芬向香港教育學院院長莫禮時要求,約束葉建源和鄭燕祥批評教改的言論,意圖阻止意見積極、自由傳播,侵犯《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學術自由,縱使立意良好也是行為不當[9]。在報告公布後,羅范椒芬發表聲明,表示對報告遺憾和失望,以維護公務員尊嚴為理由,申請提早退休,辭去廉政專員一職。[10]。
她辭職後,可即時得到880萬港元的退休金,及每月52000元的長俸。[11]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參考
- ↑ 羅范椒芬心太冷否認教師自殺與教改有關, 蘋果日報, 2006年1月10日
- ↑ 陸鴻基教授的公開信
- ↑ 陸鴻基教授明報新聞條目
- ↑ 香港電台第1台 自由風自由Phone 節目錄音
- ↑ 明報新聞條目
- ↑ 香港電台新聞條目
- ↑ 有線電視21:30 新聞
- ↑ 明報新聞條目
- ↑ 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報告,第十四章,香港:香港政府
- ↑ 香港電台當天的即時新聞
- ↑ 特稿:學者認為羅衰在精英心態, 蘋果日報, 2007年6月21日
[编辑] 外部連接
- 簡歷
- 羅范椒芬失言事件簿
- 個人演辭
- 羅范椒芬失言,道歉教師猛轟,香港雅虎
- 羅范椒芬的辭職信,香港政府新聞網
| 前任: 王永平 |
教育統籌局局長 2000年—2002年 |
繼任: 李國章 |
| 前任: 黃鴻超 |
廉政專員 2006年—2007年 |
繼任: 湯顯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