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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板球运动中,腿截球(leg before wicket,lbw)是一种击球手的出局方式。在一系列复杂情况下,但主要是板球如果不受阻挡就会击中三柱门时,却击中击球手的身体,裁判将判这名击球手因腿截球(lbw)出局。制定lbw规则是为了防止击球手不用自己的球拍,而是用自己的身体去保护三柱门来使自己不被击杀出局。
虽然腿截球中使用“腿”这个字,但此规则适用于球击中击球手身体的任何部位,除去握住球拍的手上戴的手套(它被视为球拍的一部分)。
[编辑] lbw的条件
击球手因lbw出局有如下条件:
- 投出的球必须合乎规则:即投球必须非坏球(no ball)。
- 投出的球必须掷在(反弹在)线内:即投球必须(1)掷在三柱门与三柱门之间的线内或在三柱门面向区(off side),或(2)不反弹而直接击中击球手。因此,任何在三柱门腿侧区(leg side)反弹的球都不能构成lbw。为了显示相应的“投掷区”,可以想象出一条由腿侧门柱延伸出而平行于方球场长轴的辅助线。
- 投出的球必须错过球拍:如果击球手首次触球是经过球拍击打,则他不能被lbw出局。
- 投出的球必须被击球手身体的某一部分拦截:如果球击中身体的任何部分,这将是可能的lbw(即:并不需要击中腿)。只有一个例外,即与球拍接触的手或所戴手套,他们被视作球拍的一部分。
- 投出的球必须在线内接触:即球必须正好在投掷区(不在腿侧区)之上接触击球手,但可以在任何高度击中,即无论是高于还是低于三柱门。其中一个重要的例外是,假如接触发生在面向区,如果击球手做出“真正击球的动作”(即,如果他尝试作出一振),他将不能被lbw出局。如果接触发生在三柱门与三柱门之间区域内,是否作出一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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