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櫃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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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銀行東京的自動櫃員機
自動櫃員機(美式英語: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或 automatic teller machine,ATM;英式英語:cash machine 或 cashpoint)又名 自動提款機,是指銀行在不同地點設置一种小型機器,利用一張信用卡大小的膠卡上的磁帶〔或晶片卡上的晶片〕記錄客戶的基本戶口資料(通常就是銀行卡,或稱金融卡,或稱提款卡),讓客戶可以透過機器進行提款、存款、轉帳等銀行櫃臺服務,大多數客戶都把這種自助機器稱為「提款機」。
[编辑] 歷史在1967年6月27日,英國人約翰·謝珀德-巴倫(John Shepherd-Barron)發明的第一部電腦自動提款機,安裝於英國倫敦北部的柏克萊銀行Enfield分行。此提款機是他借朱古力售賣機的意念,改裝、設計而成為自動提款機[1]。因此,巴倫更加在2004年,榮獲英女皇頒授帝國員佐勳章[2]。 另外,巴倫也發明了提款機所用的個人身份密碼。 巴倫是英國印鈔公司之一 De La Rue 的職員。[3]。 [编辑] 使用ATM的注意事項
[编辑] 大中華地區的櫃員機[编辑] 香港香港是最早採用自動櫃員機服務的地區之一,由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於1984年引入,名為“易通財”(ETC)。初期的ETC只在中區的鬧市設立,後來在各區都有設立,並擴至網絡至澳門。之後各家銀行紛紛推出自己的提款卡。 為加強競爭力,香港的主要華資銀行後來建立了銀通網絡,讓銀行之間可以透過銀通網絡來存取其他銀行的戶口資料,使用戶無需在開戶銀行也可以隨意的提取現金,但存款則必須在開戶銀行的櫃員機才可以。現時香港除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及其附屬的恒生銀行屬ETC網絡外,其他大部分的個人銀行都加入了銀通網絡,銀通網絡在香港有達28間會員銀行。在香港,使用同一網絡的櫃員機提款都是免費的。而不同網絡之間的提款卡互用會收取跨網服務費。 部分銀行加入了銀通網絡的自動櫃員機可以使用銀通網絡的人民幣卡提取人民幣,每日最高提款限制為人民幣五千元 除了提款、存款和轉賬等一般銀行服務以外,現在香港的自動櫃員機還提供繳費及交稅服務。 香港的自動櫃員機一般每日最高交易限制為二萬港元。 在香港,客戶持有提款卡,除了找自動櫃員機提款之外,還可以到便利店及惠康超級市場找出納員提款。 近期,銀行也計劃研發「簡易版提款卡」,用意迎合有「提款機恐懼症」的長者之特別需要。 [编辑] 台灣台灣在1990年代初期才由臺灣銀行推出金融卡,讓存戶在設有櫃員機的地方存取帳戶內的款項。各金融機構之間以中華民國財政部的財金資訊公司建置的跨行網路來達成跨行提款及轉帳的功能。除了少數的銀行跨行提款免扣手續費外,大部分的銀行跨行提款每次會收取手續費新台幣6元,跨行轉帳收取手續費17元。 在2000年代起,各金融機構開始發行晶片卡,故網路自動櫃員機(網路ATM)的服務也由此而生,其中萬泰銀行、永豐銀行、國泰世華銀行、玉山銀行、三信商銀、台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台灣銀行等銀行也都提供這項服務。由於防止舊有的磁條式金融卡被盜取資料,各家銀行逐漸換為晶片金融卡,舊型的磁條式金融卡將慢慢停用。 台灣的提款機除了接受金融卡以外,還可接受信用卡的預借現金提領(用戶需先申請),少部份還可提領外幣。部份的提款機有補摺功能,供人補登存摺的資料。 為了杜絕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功能詐財的案件,從2005年6月1日起,每戶每日轉帳至「非約定帳戶」的金額上限為30,000元,「約定帳戶」則不受限制。另外,轉帳至十一類收費單位帳戶繳費亦不受限制(少數因故無法納入者除外),包括稅款、水電費、瓦斯費、電信費、交通規費及罰鍰、學費、信用卡款項、保險費、證券款項、網路購物服務及醫療費等十一類。詳情可至財金公司設置的轉帳繳費限制查詢服務網站察看。 [编辑] 中國大陸中國大陸在1980年代末期才開始在深圳出现提款機,现在擴展至全國。並且多數柜員機都已加入銀聯網絡,只要是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都可以通用,但收費與否則和發卡行的規定有關。沒有銀聯標誌的卡只能在本行網絡的柜員機上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5月中旬发布《關于改進個人支付結算服務的通知》,要求提高自动柜员机取款交易上限,借記卡在自動柜員机取款的交易上限由当时每卡每日累計5000元提高至现时的2万元,意在有效解決辦理銀行業務排隊等候時間過長的問題。雖然銀行在自動柜員機上最高限額達到了2萬元,但每筆取款最多2000元。如果取現金2萬元,則要在柜員機上操作10次,即取2萬元耗時近8分鐘。 [编辑] 網路ATM由於晶片金融卡的推出,故許多銀行便結合網路的功能,讓用戶藉由自行安裝的晶片卡讀卡機,在自己的電腦上透過網路進行"轉帳"、"查詢餘額"等非存、提領現金之交易動作。 [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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