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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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皇家壳牌集团由荷兰皇家石油与英国的壳牌两家公司合并组成。荷兰皇家石油于1890年创立,并获得荷兰女王特别授权,因此被命名为荷兰皇家石油公司。为了与当时最大的石油公司,美国的标准石油竞争,1907年荷兰皇家石油与英国的壳牌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合并。 壳牌是所谓的七姊妹(Seven Sisters)之一,至今依然是石油、能源、化工和太阳能领域的重要竞争者。壳牌拥有五大核心业务,包括勘探和生产、天然气及电力、煤气化、化工和可再生能源。壳牌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公司或业务。 壳牌的公司结构十分独特:世界各地的分公司是由总部设在荷兰的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和总部设在英国的壳牌运输和贸易公司共同管理的,其中荷兰皇家控股六成,英国的壳牌控股四成。还有一些公司则是壳牌和其他公司或政府的合资企业。荷兰皇家/壳牌集团最大的股东是荷兰王室的投资公司。 许多环境保护和人权团体多次指责壳牌的一些行为。壳牌曾与尼日利亚的军人政府进行过石油开采合作,并导致8名异议分子被处死;壳牌还曾经试图将旧的石油开采设备遗弃在英国北海,但在遭到环境保护主义者抗议后被迫将其拖上岸销毁。但相对于其他石油公司,壳牌在环保方面的貢献也比其他石油公司为多。 2000年,壳牌中国与中国海洋石油合资的中海壳牌石油化工签约,这项总投资达40亿美元的合资项目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之一。 壳牌目前与中国北京、天津、广东、成都建有加油站。 2004年1月9日,壳牌公司宣布调低公司已探明的石油和天然气储备,引起震惊。之后公司承认3年来共夸大了48.5亿桶的石油天然气储备,公司的3名高层人员离职。4月,标准普尔将壳牌公司的评级从AAA级调低到AA+,该公司之前拥有标准普尔和穆迪两家国际评级机构AAA的评级,是欧洲两家得到双AAA评级的公司之一。4月28日,美国司法机构和英国当局都开始对事件展开调查。 2006年2月24日,尼日利亚南部哈科特港的一家法院判定,壳牌石油公司須赔偿尼南部伊角族居民15亿美元,以补偿石油开采活动对当地环境造成的破坏。[1] [编辑] 外部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