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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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1886年3月5日 |
| 出生地區 | 中國湖北 |
| 逝世日期 | 1975年4月2日 |
| 逝世地區 | 中国北京 |
董必武(1886年--1975年),原名贤琮,又名用威,字洁畲,号壁伍,笔名碧梧,湖北省黄冈人,中国共产党创建人之一,中共著名领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卓越的革命家、政治家、法学家和外交家。曾任政务院副总理,副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其主要的著述收入《董必武选集》、《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董必武诗选》。
目录 |
[编辑] 学生·教员
- 父董基文,母蔡氏。1891年父教塾中跟读。1895年住校就读。1896年麻城县张杰湾读书。后转黄安县城福生祠书馆学习。
- 1903年黄州府试中秀才。秋武昌考武普通中学堂未成,家乡一所高等小学任教。
- 1905年春考取武昌文普通中学堂。1910年10月毕业,任黄州府中学堂英文教员。
[编辑] 革命家·律师
- 1911年10月参加辛亥革命,武昌军政府军务部担任秘书工作,汉口参加兵站工作,保卫武昌的战斗。11月任军政府理财部秘书官,加入同盟会,任同盟会湖北支部评议部评议员。*1912年初任湖北省军政府财务司总务科长。
- 1913年1月宜昌川盐局、湖北第1师范学校任职。
- 1913年反袁世凯的“2次革命”失败,夏逃亡上海。
- 1914年1月流亡日本,入东京私立日本大学读法律。参加中华革命党。
- 1915年6月回国,反袁泄露,回黄安,叛徒告密被捕(3个月)。12月再次被捕。1916年6月出狱。
- 1917年2月再次东渡日本参加法律科毕业考试。毕业回国,武汉开办律师事务所,任律师。8月参加护法战争。
- 1918年3月任鄂西靖国军总司令(蔡济民)部秘书。
- 1919年1月上海申诉。春上海主持湖北省善后公会会务。8月回武汉,筹办报纸未成,创办私立武汉中学。1920年3月开学,教国文。
[编辑] 共产党·大革命
- 1920年8月组武汉共产主义小组。
- 1921年7月出席中共一大。8月回武汉传达讨论党的“1大”决议,成立中共武汉地方委员会。
- 1922年初任武汉区执行委员会委员。
- 1924年1月任国民党联络员。3月策应北伐。5月任汉口地委书记。
- 1925年7月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执行委员。10月任《楚光日报》经理。
- 1926年1月任国民党2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并驻湖北省指导党务。秋任中共湖北区执行委员会委员。11月任《汉口民国日报》经理。
- 1927年1月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4届常委。4月任湖北省政府常委兼农工厅长。
- 1927年7月18日辞职。被重金悬赏通缉。12月派往苏联学习。
[编辑] 苏联·苏区·长征
- 经日本1928年8月到苏联,莫斯科中国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原名莫斯科中山大学)特别班学习。1929年春转列宁学院英文班学习。1931年冬毕业。
- 1932年3月到上海。夏赴瑞金,任红军大学上级干部队政委。
- 1933年2月任中央苏区人民委员会工农检查委员会委员。3月任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即中央党校)教务长,副校长。
- 1934年1月任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2月任苏维埃中央政府临时最高法庭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查委员会副主任。4月任代主任。10月长征。任中央纵队总卫生部妇女队队长。12月任没收征集委员会委员。不久任中央纵队干部休养连党支部书记。
[编辑] 陕北·抗日·联合国
- 1935年8月任上级干部队政委。11月陕北任中央党校校长。12月任处理陕北问题5人委员会书记。
- 1937年代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主席。7月任中共中央代表团成员,国共谈判。9月到武汉,任长江局委员,民运部长。10月任湖北省工委主要负责人。
- 1938年10月到重庆。11月任中共6届6中中央委员,南方局委员,统战委员会主任。
- 1943年6月代理南方局书记。
- 1945年4月为出席美国旧金山联合国成立大会中国代表团成员。6月任中共7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1月回国。
[编辑] 重庆·延安·北平
- 1945年12月任中共代表团成员,国共谈判。
- 1946年11月国共谈判破裂,接替周恩来领导中共代表团在极端困难复杂的条件下坚持斗争。
- 1947年3月撤回延安,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4月任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
- 1948年5月任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主任。9月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部长。10月兼华北财经委员会主任。
[编辑] 宪法·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副主席·文革
- 1949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10月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央防疫委员会主任委员。12月兼中央救灾委员会主任。
- 1950年任政务院总党组干事会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分党组干事会书记。夏兼中央防汛指挥部主任。
- 1954年参与新中国第1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和修改工作。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届全国人大代表。12月任2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 1956年9月任中共8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
- 1959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2届全国人大代表。
- 1965年1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 1966年1月任中央党史编纂委员会主任。
- 1969年4月任中共9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疏散到广州。
- 1972年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代主席。
- 1973年8月任中共10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 1975年1月任4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 1975年4月2日7时5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 前任: 刘少奇 (國家主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元首 | 继任: 朱德 (人大委員長) (廢除國家主席一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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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宋庆龄副主席 共同代行主席职权 1968年-1972年 |
代主席 1972年-197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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