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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书省

行中书省中国元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民间简称“行省”或“”。元朝全国四级地方行政制中,首都所在的腹里地区(今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部分地区)则由中书省直接管辖,吐蕃宣政院管辖。“行中书省”在当时主要作为军事管理,掌管所辖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政事务。

根據學者錢穆的說法,元朝政府所設的「行中书省」意為「行動的中書省」,即中央政府為維護其統治在地方行政上所設的全權機關,而與具有一定自治權力的地方政府有權力來源上的不同[1]

元朝时期的国家一级行政区为12个,即1个中书省,11行中书省中国从元朝开始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制度参见:元朝行政区划制度

[编辑] 參考文獻

  1. 錢穆著:中國歷代政治得失,2002年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ISBN 962-04-212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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