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维库,知识与思想的自由文库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行政村”)为中国最小的自治单位,不属于一级政府,为乡级行政区特别是乡、镇的行政分区。为避免与地理概念的村庄、村落和自然村落的混淆,作为行政分区的村常以“行政村”之名作为特指。 村划分的行政编组为村民小组,行政负责人为村长,行政管理机构为村民委员会——属于自治组织。村的人口规模主要依据当地的人口密度、自然地理、经济水平而定。
[编辑] 规模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措施之一,自2000年前后开始大面积推行“合并行政村” 的改革并推出系列农村改革措施,2003年3月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推行,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承诺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村的合并工作先后在各个省、自治区推行,各省区、各县(市)分步骤进行。截至2004年,行政村的数量由1991年的1018593个减至2004年的625147个,其中部分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转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的人口规模依照各地的人口密度不同而有差异,在中部、东南沿海地区,合并之前约为1000人左右,西部地区只有数百人;合并之后,人口规模中部、沿海地区超过二千人。
[编辑] 中華民國(台灣)『里』隸屬於縣轄市、直轄市及市(舊稱省轄市)轄區、鎮,『村』則設於鄉;其下還有「鄰」。 [编辑] 規模村里的劃分主要依照地理環境、交通運輸、都市計畫及行政區域範圍,而村里的規模則由各縣市的自治條例規範,偏遠地區只要1百戶即能設村里,但台北市人口密集區域則最少為1千戶、最多為4千戶,彼此規模差異極大。 [编辑] 村(里)長村里隸屬於鄉鎮市區公所,設有村里辦公室,除了村里長一人外,還有村里幹事一名。 村長或里長任期4年,由村里民選舉產生,依法為義務無給職,但依照規定,村里長每個月可由鄉鎮市區公所獲得上限為台幣4萬5千元的「事務補助費」,彌補村里長在交通、文具、郵電及水電上的支出。 [编辑] 村里長權責
[编辑] 村里幹事村里幹事為基層公務員,由鄉鎮市區公所指派、輪調,襄理村里長各項業務,為村里事務的法定執行者。在偏遠地區,可能幾個村里需要共用一名幹事。村里幹事也負責保管村里事務之公物、公文書。 [编辑] 村里幹事服務事項
[编辑] 鄰鄰為村里之下的行政編組,但鄰長通常不需要經過選舉,而是由村里長指派後,由鄉鎮市區公所聘任之義務職,也沒有辦公室、行政人員及經費補助,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村里長,但通常為酬謝村里長選舉時的酬庸職務,每個鄰的規模從10戶至2百戶都有。pdc:Schtettel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