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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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委員會創立於1983年,前身為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主管全國農、林、漁、牧及糧食行政事務,對於省(市)政府執行本會主管事務,有指示、監督之責。設企劃處、畜牧處、輔導處、國際處、科技處、農田水利處、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各處室並視業務之需要,分科辦事。 [编辑] 沿革農委會的起源可從二次大戰結束,於1948年10月1日,依據中美兩國所簽經濟合作協定,在南京成立「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簡稱農復會)。1978年9月15日,中美斷交,美方照會中華民國,終止雙方合作並停派農復會美籍委員;6個月後,《中美經合協定》依約自動失效,農復會乃於1979年3月15日結束。1979年3月16日,農復會改組成立「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簡稱農發會),為行政院之農業諮詢、設計、協調單位。1984年7月20日,農發會與經濟部農業局合併,成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998年7月1日,臺灣省虛級化,原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及糧食處裁併為農委會中部辦公室及第二辦公室,原所屬機關改隸為農委會附屬機關。 [编辑] 歷屆首長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主任委员 农业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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