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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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英語:Financial Secretary,簡稱 FS;另香港人經常沿用其舊稱財政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專責總覽財金政策的官員,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其支援部門為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司司長的職責主要是與有關的決策局局長合作,督導財經、金融、經濟、貿易和就業範疇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財政司司長是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主席,與其他委員共同監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也是三位可於行政長官休假或出缺時署理其職務的官員之一。 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的政策議程及按照公共財政條例的規定,編製政府《財政預算案》。此外,財政司司長亦負責向立法會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案及發表預算案演辭,概述政府的預算案提議,並動議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使每年預算案中各項開支建議,在法律上生效。
[编辑] 歷史在香港開埠初期,該職位名稱為庫政司(英文:Colonial Treasurer)。1939年,改為財政司,支援部門為隸屬布政司署的財政司辦公廳。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予中國後改稱財政司司長。雖然根據《香港基本法》第60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設政務司、財政司、律政司和各局、處、署。」,但香港特區政府從無設「財政司」的部門或職位,而政務司司長的支援部門則名為「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而非「財政司」,有別於律政司的設立。 [编辑] 歷任首長
[编辑] 福利及待遇[编辑] 參見[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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