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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1946年10月出生),男。1992年被提拔为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副书记,并任此职9年。2001年接替调任中国工程院中共党组书记的徐匡迪任上海市市长,2002年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同年又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2006年9月25日因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被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37次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此前,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依法罢免陈良宇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 官方简历
- 1946年10月生,浙江宁波人,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系结构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 1963年8月-1968年8月 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系结构专业学习
- 1968年8月-1970年9月 解放军6716部队当兵锻炼
- 1970年9月-1983年3月 上海彭浦机器厂工人、设计员、基建科副科长(其间:1979年2月-1980年1月同济大学工程结构系进修)
- 1983年3月-1984年3月 上海彭浦机器厂副厂长、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公司党委副书记
- (1982年9月-1983年4月市机电一局党校干部轮训班学习)
- 1984年3月-1985年1月 上海电器公司党委书记
- 1985年1月-1987年2月 上海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局长
- 1987年2月-1992年10月 上海市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1992年1月-1992年9月英国伯明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学习)
- 1992年10月-1992年12月 上海市委副秘书长
- 1992年12月-1996年10月 上海市委副书记
- 1996年10月-2001年12月 上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 2001年12月-2002年2月 上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 2002年2月-2002年10月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
- 2002年10月-2002年11月 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 2002年11月-2003年2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 2003年2月-2006年9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 2006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决定对其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免去其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 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决定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同一天召开的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决定罢免陈良宇的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
-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是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2006年9月24日被停止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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