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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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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African-American Civil Rights Movement1955年1968年),美國民權運動之一,是在美國六十年代興起,直到七十年代之間的群眾運動,乃是經由非暴力的抗議行動,爭取非裔美國人民權的群眾鬥爭。

1954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定教育委員會種族隔離的學校違法,1955年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黑人公民以全面罷乘來反對公車上的黑白隔離措施,1963年華盛頓的林肯紀念館廣場聚集二十五萬名群眾反種族隔離,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發表著名的演說「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為民權運動的高峰,其他參與的著名人物還有麥爾坎·X(Malcolm X)等人。

[编辑] 事件源起

美國的非洲黑人最初被引進美國,主要是在南方農場當農奴,以彌補當地勞動力短缺問題。理論上,林肯總統在1863年的解放宣言中,已經讓他們獲得了自由。在南北戰爭結束後,聯邦軍隊佔領南方期間(所謂重建時期1865年1877年),黑人曾獲得解放宣言所賦予的平等權利。然而黑人因為窮困及教育程度較低,為求經濟上的生存,必須再度依靠白人雇用,特別是當聯邦軍隊撤出南方後,黑人頓失聯邦法律的保護,其地位又陷入類似美國內戰前的狀況。

1896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帊萊西與弗葛森」(Plessy vs. Ferguson)判決,確立對黑人採行「隔離但平等」措施的合法性時,無異對南方黑人人權造成嚴重的打擊,最高法院判決中有關「隔離」的部份被執行得十分徹底,但有關「平等」的部份則不然,導致南方出現更多種族隔離制度法令,甚至連在工廠、醫院及軍隊都採取種族隔離制度。

1954年聯邦最高法院,在「布朗控告教育委員會」(Brown vs. The Board of Education)一案,判定種族隔離的學校並未提供黑人學生公平教育,因此公立學校應該要種族混合。在歷經五十八年後,此項法律觀念才被推翻,而一連串的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才正式開始。

[编辑] 領導人物

領導黑人民權運動的靈魂人物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出生於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市,父親是教會牧師,家境優渥,屬中產階級,得以接受良好的教育。金恩於1955年取得波士頓大學博士學位,看盡南方的種族不平等待遇,使他在成年後積極投入民權運動。

[编辑] 事件演變

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是南北戰爭期間南部邦聯的首府,也是實施種族隔離制的代表性城市之一。馬丁·路德·金恩博士於1954年到該市擔任牧師工作,1955年成功帶領該市黑人公民,以全面罷乘反對公車上的黑白隔離措施。經過一年長期抗爭,終於迫使蒙哥馬利市的巴士取消種族隔離措施。這次的罷乘公車運動雖然成效有限,雖然未達全面性廢除種族隔離措施,但對全美各地的黑人卻起了鼓舞作用,並啟發他們的靈感,開始一波波爭取民權的運動。

運動的高峰是在1963年8月,金恩博士在華盛頓的林肯紀念館前廣場聚集了二十五萬名群眾,並發表他著名的演說「我有一個夢」,這次集會所產生的輿論壓力,終於迫使國會在翌年通過民權法案,宣布種族隔離和歧視政策為非法,成為美國民權運動史的關鍵事件。

百年前林肯雖解放了黑奴,但黑人平等的公民權在南方卻從未獲落實,直到金恩博士領導民權運動才獲得成功,六十年代美國民權運動興起,對其社會及留學生有很大影響,當時對少數民族及婦女的權力均受到重視,開拓了新的視野,金恩博士也因此獲頒1964年諾貝爾和平獎。

一直到1967年,金恩博士深刻體認到黑人在美國社會的飽受歧視,絕大部份是因為經濟不平等所引起,經濟權才是實質、才是根本原因,公民權只是裝飾。於是,他將公民權的鬥爭轉為經濟權的鬥爭,發起「窮人運動」(Poor People's Campaign)。

不幸的是,1968年4月4日,金恩博士在田納西州孟斐斯市被射殺身亡,當時正籌劃帶領一群同志參與該市的罷工活動。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亦算是在該年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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