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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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科目簡介在新學制下不少科目均被合併,而且不少科目均設有必修和選修部分,以符合不同學生之興趣和能力,例如原先多個數學科(會考的數學、附加數學,及高考的純粹數學、應用數學、數學及統計學)將於新學制下被合併為數學,並設有必修部分和兩個選修部分(微積分與統計 或/及 代數與微積分)。 此外,現有的職業導向課程(Career-orientated Course, COC)亦會在新學制中繼續推行,並已經更名為「應用學習」(Applied Learning, ApL),以反映課程的性質。本課程的宗旨是讓一些不喜歡主流教育的學生接受職業性的教育,使他們有一技之長,以應社會上的僱主對於不同人才的需要。 [编辑] 新學制所設科目核心科目 選修科目
外語科目(非以華語為母語的學生,可以下列科目取代中文科,作為報考本地專上學院的資格。)
[编辑] 水平參照「水平參照」評級制度,由每個科目的專家小組負責制訂各等級的水平。專家小組會按照課程的目標,通過測試和研究,蒐集各種資料,包括過往有關考試的統計數據及考生參加測試時的答卷,從而制訂各等級的描述和示例,具體說明有關水平的要求。水平參照的評級方式,可以反映考生已達到的水平。考生無須跟其他考生比較,其等級也不會受其他考生的表現影響。考生在考試前已清楚知道各等級的描述指標和學生表現樣本,可以此作為學習的目標。在公布成績後,有關人士包括家長和學生本身,都能更清楚知道學生的知識和能力水平;大專院校和僱主亦會有更豐富的資訊,作為收生或招聘的依據。 換言之,水平參照評級能配合新高中課程的宗旨和目標,把各科明確的學習重點及預期的學習成果,轉化為評核的標準,既可以幫助教師和學生更了解應該教甚麼、學甚麼和如何改善學習,讓學生知道自己的水平所在,真實地反映學生在某科目範疇所達到的能力水平。 [编辑] 校本評核[编辑] 外部連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