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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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長 | 郭晶強太平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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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處長 | 盧振雄 |
| 成立年份 | 1868年 |
| 所屬部門 | 保安局 |
| 總部 | 香港九龍康莊道1號 |
| 網站 | www.hkfsd.gov.hk/ |
消防處(英语:Fire Services Department,FS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門,專責防滅火警及救護工作。其前身為香港警務處轄下的消防隊,成立於1868年5月9日,初期主要負責本港的滅火工作,在火警發生時,保障市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1953年7月1日,消防隊從醫務署接管了非緊急救護服務,自此所有救護資源都交由消防隊管理。1960年成為獨立的政府部門消防事務處,及後於1983年7月改稱為消防處。1992年,消防處宣佈分期將非緊急救護服務交回醫院管理局及醫療輔助隊負責。現任消防處處長為郭晶強, FSDSM, J.P.。現有75間消防局及35間救護站,9,351名消防員(包括676名文職)及2,350名救護員。
目录 |
[编辑]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包括:
- 處理火警召喚,並執行陸上及海上的滅火工作
- 處理救護召喚,並提供快捷的緊急救護服務
- 提供快捷有效的海陸救援服務
- 向市民提供防火措施的意見
- 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 執行消防安全規定及法例
[编辑] 現時架構
消防處現分為7個總區及行政科:
- 總部總區
- 行動總區
- 新界總區
- 九龍總區
- 香港總區
- 救護總區
- 消防安全總區
- 牌照及審批總區
- 行政科
[编辑] 現時職級
- 消防處處長
- 消防處副處長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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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總長
- 副消防總長
- 高級消防區長
- 消防區長
- 助理消防區長
- 高級消防隊長
- 消防隊長
- 見習消防隊長
- 消防總隊目
- 消防隊目
- 消防員
(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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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護總長
- 副救護總長
- 高級助理救護總長
- 助理救護總長
- 救護監督
- 高級救護主任
- 救護主任
- 見習救護主任
- 救護總隊目
- 救護隊目
- 救護員
[编辑] 歷任首長
- 消防隊監督
- 消防處處長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消防處
- 香港紀律部門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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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局下各部門
【公】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 註1:( ) - 屬下部門;> - 部門架構;【 】- 各決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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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見:香港公營機構、Category:前香港政府部門機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