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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

位於金鐘的香港高等法院
位於金鐘的香港高等法院
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香港高等法院圖書館
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香港高等法院圖書館
香港各級法院位置圖
香港各級法院位置圖

香港高等法院香港司法機構的一個法院,由兩部份組成:原訟法庭上訴法庭。原訟法庭是香港最高級的原訟法院,有無限的司法管轄權,除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外交國家行為外,可聆訊香港任何的民事刑事訴訟,和處理來自部份專門法院的上訴訴訟。上訴法庭是香港除終審法院外最高級的上訴法院,專門處理來自原訟法庭、區域法院土地審裁處上訴訴訟。

香港高等法院位於香港島金鐘金鐘道38號,與金鐘道政府合署為鄰。

目录

[编辑] 歷史

高等法院於香港主權移交前稱為最高法院,為當時香港最高級的法院,但並非香港的終審機構(其時香港的終審機構為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主權移交後,終審法院取代最高法院成為香港最高級法院。

[编辑] 法官任命

根據《香港基本法》,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須由香港行政長官提名,立法會通過方能任命。

[编辑] 法官列表

[编辑] 另見

[编辑]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