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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1045年 - 1105年﹚,字鲁直,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中国北宋的诗人、书法家。
[编辑] 生平简介
治平进士。曾任吉州太和县知县,元祐初,召为校书郎、主持编写《神宗实录》。后擢起居舍人。绍圣初,被新党指为修史“多诬”,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移戎州。徽宗即位后,领太平州事,九天即被罢免。随后流放至宜州(今广西宜山)卒。
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并称苏门四学士,诗名尤盛,与苏轼并称苏黄,为江西诗派之祖。有《豫章黄先生文集》《山谷琴趣外篇》。
[编辑] 诗歌创作
- 诗的内容:少量涉及社会民生,多数抒写个人性情,表达孤高迥绝的文人意识。
- 艺术特色:压险韵,用僻典,作拗体,语言生新瘦硬,进一步发展以才学、议论、文字为诗的习气,形成以瘦劲险峻为特征的“山谷体”,同时也具有一种独特的幽默诙谐感。
[编辑] 黄庭坚诗歌的影响与江西诗派的形成
- 提出一套独特的诗歌创作理论,在他的影响下产生了一个声势浩大的江西诗派。他不轻视诗歌的思想内容,但更强调诗歌应抒写性情,应以道德修养为其根本,反对讪谤怒骂。
- 多读前人作品
- 力求打破技巧的束缚而进入“不烦绳削而自合”的境界,争取超越前人而自成一家。他主张创新,为了使诗歌创作具有独创性而不落俗套,不惜刻意求新求奇。
- 创作方法上,强调以才学为诗,并把学诗概括为两种方法:“脱胎换骨”与“点石成金”,即“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窥入其义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
- 黄庭坚论时以杜甫为宗,也强调诗歌的社会功用,但主要不是学习杜诗的现实主义精神,而是专注于在杜诗的形式技巧上下功夫。黄庭坚举起了以杜甫为诗家宗祖的大旗,陈师道开始在其中脱颖而出,并受到晁补之、潘大临等青年诗人的推崇,一个以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开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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