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上海警宪冲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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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宪冲突事件,又称金都血案,指发生在1947年7月27日——29日的上海市警察与驻沪宪兵之间的流血冲突。
[编辑] 血案起因1947年7月27日晚,上海市福煦路(今延安中路)和同孚路(今石门一路)交界处的金都大戏院。因购票问题,正在巡夜的驻沪宪兵23团8连中尉排长李豫泰与市警察局新成分局执勤警员卢运亨发生纠葛,很快,新成警察局20多个年轻警员首先前来增援,随后更多的警察从黄埔、老闸奔赴金都。同时,两卡车全副武装的宪兵,在宪兵23团8连上尉连长王廷鋆和9连上尉连长任亚夫的带领下,包围金都戏院。双方长期以来的对立情绪和彼此仇恨在此刻爆发。 [编辑] 血染金都枪声首先从宪兵那里响起,但只是朝天开枪,以示警示。警察误认为宪兵开始杀人,纷纷予以反击。枪战持续几十分钟,金都门前,尸体横陈。 [编辑] 警察罢岗28日,市中心各警察局的交通警、巡逻警开始罢岗,要求“惩办杀人凶手,还我兄弟英魂!”,城区交通随即陷入混乱,治安告急。局面持续3天。这是上海自开埠以来首次警察罢岗。 [编辑] 善后调查29日,金都血案善后委员会成立,并立即编辑出版《伸雪报》。发刊词写道:“团结就是力量”、“公理定会战胜强权”。但,第二天,该报就被淞沪警备司令部强令禁止,改为缓和的《简报》。 8月2日,公祭举行。460多名警察游行至中央殡仪馆,途径宪兵23团团部时,高呼:“杀人偿命!”而示威游行是“戡乱”条例明令禁止的。 [编辑] 草草收场金都血案伤亡:警察死亡7人,伤4人;无辜市民死亡4人,伤2人;宪兵仅1人轻伤。4个月后,行政院、国防部对血案的处置出台,对宪兵处以记过、撤职、降级等。 [编辑] 蒋介石对血案的处置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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